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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体制机制,招远市环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

发布时间:2022-05-30 11:40:28   来源:环境与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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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远市委、市政府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环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实践,形成了“组织要素各就其位、成员单位高效联动、队伍人员优胜劣汰”的招远市环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模式,构建起了“统一领导、分线作战”“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大生态、大环保格局。

1月18日,招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揭牌,成为烟台市首个环委会办公室正式实体化运行的区市。

环委会办公室实体化,首先面临的就是人员、场所、经费等具体问题。招远市坚持“统筹谋划、尽力而行”的原则,采取部门抽调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从环委会成员单位中涉及环境保护工作量较大的环保、执法、自然资源、住建、农业等部门和市属企业抽调年轻人员7名,确定招远市环境执法大队办公楼二楼作为固定办公场所。为保障环委办实体化运作,明确了每年的具体保障资金,实现了办公独立、经费独立、管理独立。

为优化管理机制,招远市制定了《招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办公室实体化运作方案》,明确了环委会办公室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及各专项工作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凝聚合力、规范高效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任副主任,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办公室内设综合组、督查一组、督查二组、督查三组4个科室,分别由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人员牵头负责,各科室按照区域分工,分兵把守、分线作战,攻坚时期则化零为整、联勤联动,实现灵活高效运转。

招远市将各有关部门涉及环保职能、协调难度大的重点业务工作,一并纳入环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度、督查,由环委会办公室汇聚更多更优人员力量集中攻克,形成了“成员单位派出1名人员、环委会提供1支队伍”的良好局面,真正构建起了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生态环保大格局。

招远市将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办公室职能并于环委会办公室,将14个镇(街道)划分为三个督查区域,由三个督查组对各自督查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点位确认,现场拍照留下证据,填写问题督查清单,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以督办单的形式发给有关镇(街道)和部门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附上整改照片报送至环委会办公室,实行“台帐式”销号管理,对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整改的不予销号。同时,督促各镇(街道)和部门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自市环委会办公室正式运行以来,截至5月25日,共发现问题226处,下发督办单183份,已整改完成226处,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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