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禁止用于种植食用农产品,违者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近日,北京市通过《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厨余垃圾用途作出规定,明令禁止将其用于种植食用农产品,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同时鼓励将厨余垃圾用于园林绿化、荒地复垦、土壤改良等用途。
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主要来源有家庭厨余垃圾、餐厅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高水分、高有机物含量的特点,决定了将其进行资源化处理和加工后,可转化为新的资源,包括土壤改良剂、酵素、菌肥等。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厨余垃圾固然有诸多用处,但其分类、处理和加工等环节都有着严格的标准,在使用途径上也要严格规范,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土壤污染。种植食用农产品对肥料和土壤的安全性要求较高,倘若种植户图省事,简单地将厨余垃圾自行堆肥发酵,表面上看似乎是“天然”肥料,殊不知,其中的有害物质并没有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反而会导致这些有害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甚至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之时下城市阳台“种菜热”,一些人在家中用蔬菜叶子、果皮等厨余垃圾自制肥料,操作不当时还会产生较大异味,滋生蚊蝇飞虫,影响小区环境和居民健康。此次《条例》的出台不管是对农业生产,还是城市生活,都具有现实意义。不过,对土壤污染防治而言,《条例》出台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更多农户了解其中危害的同时,做好农村地区厨余垃圾分类回收的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大家尽快掌握厨余垃圾的正确“打开”方式,才能让土壤更健康,让农产品更安全。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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