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审慎 柔性执法
邢台让市场主体感受“有温度的监管”
日前,河北省邢台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南宫市一烟酒副食店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某品牌矿泉水在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未留存供货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该店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鉴于该店是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对其免于行政处罚。一周后,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该店已完成整改。
2022年以来,邢台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首违轻微不罚”“无心之过免罚”等措施,以行政指导、告诫约谈、跟踪执法等梯次监管方式代替以往强制性行政处罚,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负担,让市场主体感受“有温度的监管”。
为精准把握包容审慎的尺度,邢台市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建立“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工作机制。推动监管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监管方式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相辅相成、有机结合转变,监管节点从事后监管向事前指导转变。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选择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建议、走访提示、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督促、引导或鼓励行政相对人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重罚轻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营造宽松包容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让市场主体感受到监管温度的同时,兼顾包容与审慎、秩序与活力、公平与效率。加强政务服务助导,结合质量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市场主体年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认证认可等工作,进行事务提醒、申办指导、主动服务,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事务。加强质量兴企引导,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品牌意识、维权意识,在品牌、标准、质量体系认证等方面,指导企业做大做强、诚信兴企、持续发展。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和回访检查制度,对已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行政相对人,加强回访复查,细化“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作用,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
大胆探索并形成行政处罚执法办案“三会议”工作制度,即行政处罚案件合议会、专家联合评审会以及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分别对一般处罚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或涉刑案件进行会议讨论决定,管控关键环节执法风险。目前,邢台市已对17起案件进行不予行政处罚或给予减轻处罚。(河北日报记者邢云 通讯员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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