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地方经济 产业 社会瞭望 城市 民生法治 生活 热点资讯 文化 点击更多

四川南充:齐抓共管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2-06-24 09:52:38   来源:环境与生活网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四川南充:齐抓共管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四川南充:齐抓共管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6月22日上午,四川省南充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在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举行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先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国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伯乐,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二级调研员曾小兵出席发布会,分别介绍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和今年1-5月份全市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并答记者问。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王海主持发布会。

据发布会现场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南充坚持高位推动,打好齐抓共管的“组合拳”;聚焦重点领域,严控生态环境的“污染源”;创新机制办法,开展环境问题的“大整治”;注重城乡统筹,巩固自然生态的“好本底”;落实双碳部署,构建绿色发展的“新引擎”。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严把环境准入关,在全省首批发布“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并推动成为城乡规划、产业布局、项目招引的基础条件。严控“两高”项目,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创新推行“环保管家”“环保秘书”,畅通服务小微企业“三个一”渠道,持续推进“三减一优”。加大绿色金融支持,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顺庆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属国企,积极向生态环境部争取嘉陵江流域(顺庆段)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已成功获批。

在全市蓝天保卫战工作方面,该市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强力推进各项防治措施。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狠抓“四大源”管控、狠抓考核压责,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污染管控、督导考核等工作。2022年以来,该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监测数据显示,1-5月,该市纳入国、省考核的主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4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6%,优良天数率92.7%、同比上升5.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0,在全省排第8位,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33位。

在全市碧水保卫战工作方面,南充注重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严格落实生态补偿制度;加强枯水期水质管控;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整治;全面落实总量减排制度;积极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专项整治等方面积极开展碧水保卫战相关工作取得了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的成绩。1-5月,嘉陵江干流(南充段)稳定保持在Ⅱ类水质,全市12个国省考核断面中,有11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比例91.7%、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全市28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代表断面均达标,达标率100%。该市统筹推进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削减、入河排污口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与利用等重点工作,积极争取国省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健全各项保障和考核机制,坚决守护好嘉陵江一江清水。

在全市净土保卫战工作方面,南充深入推进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持续强化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大宗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切实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做好全市27家土壤污染重点单位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准入,开展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近年来,该市紧紧围绕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大力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三大行动”,全面加强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大力实施园区建设行动、大力实施处置提能行动、大力实施综合执法行动,通过持续努力,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33.7万吨,利用处置量33.5万吨,利用处置率达到99.4%;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5.34万吨,利用处置率100%;医疗废物处置量0.5万吨,安全处置率100%。2021年全市固废处置企业处置收入达11.7亿元,实现了固废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近年来,南充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该市先后获评“国家园林城市”“2021践行生态文明发展优秀城市”“全国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等称号。(唐敏、易青海)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