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在错综复杂的新形势下培育未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全社会各行各业技术跨越式进步、产业跃迁性升级、消费提档升级高质量协同,推动中国经济稳步向前,既有难得的时代机遇,也有严峻的现实挑战。统筹推进区域、产业绿色低碳协调,在供需两侧形成优势互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用改革创新的方式做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策略、技术与资金保障。
制度保障。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保障。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一是完善现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面向绿色转型与双碳目标,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绿色低碳经济法案。二是强调以绿色低碳环保产业为重点,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升级、提高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带动一二三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三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方式改造传统流通模式,规划建设绿色低碳仓储、统筹绿色低碳配送,降低“空载率”。四是加大政府绿色低碳采购力度,逐步将绿色低碳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及全社会。与此同时,还需要在发展经济与能源安全、生态安全之间寻求平衡,进一步拓展绿色高质量发展成果。
策略保障。能源系统在我国碳排放中占比约80%,是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就是能源转型。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能源转型需要同时向减少碳排放、增加碳清除两个方向发力。一是减少碳排放策略,即优化调整能源、产业以及生产与消费结构。二是增加碳清除策略。系统推进碳循环和碳汇产业开发,通过植树造林提高森林碳汇能力、吸收碳排放。通过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二氧化碳回收清除(CDR)等技术实现人类自身二氧化碳的排放吸收。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城市化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城市消耗近3/4的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城市的主体作用与集聚优势,提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与环境治理能力,这也是保障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策略。
技术保障。第四次工业革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工业革命左右着世界格局的发展,由西方国家主导的,蒸汽机、电力和计算机为代表的前三次工业革命画上句号,西方国家实现群体性崛起,占领了世界发展的第一二梯队。新能源引领的能源革命现已到来,这是实现中国与西方强国同台竞技的一次历史机遇。稳抓能源革命新机遇,依靠科技和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发展,将科技创新作为“关键变量”置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引领世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中国转向世界中心,成为世界一流强国。一是发挥政府的引领推动作用,着力创新机制,完善激励引导、监督考核等各项机制。二是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形成创新联合体,服务国家战略,共推重大创新。三是加强国际绿色低碳技术合作,助力各国经济持续增长与绿色复苏。技术创新在全球走向净零排放的过程中至关重要,但由于开发这些技术需要耗费较高的研发费用,实验推广也需要积累实际运营的大规模中试数据,因此各国的协同合作是极为必要的。加速推进各国绿色低碳技术合作,构建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共同体,助力我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
资金保障。以绿色低碳金融为抓手,促进各利益主体的协同合作,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构建提供资金支持。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测算,为实现“双碳”目标,中国在2020—2050年需要投资127万亿元。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认为,中国2030年实现碳达峰,每年需要3.1万亿—3.6万亿元;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需要在新能源发电、先进储能和绿色零碳建筑等领域新增投资139万亿元。发挥金融领域融资工具的灵活性,动员多渠道资金,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弥补能源转型过程中的资金缺口。加强绿色低碳金融能力建设,汲取各国实践经验,实现绿色低碳金融自上而下的推广与自下而上的落实有效结合。一是以法令形式制定环境标准红线,确保绿色低碳金融项目投资符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客观评估拟投资项目的碳排放情况及其对空气、水源、土壤、生物多样性和社会造成的潜在影响。二是创新融资模式。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金融工具创新方面的细则落地,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扩展绿色低碳金融体系覆盖转型金融活动的范围。三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金融风险防范机制、问责机制。明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环境法律责任,引入第三方绿色低碳评估机构,加强绿色低碳金融发展监管,建立全国性的统一环境信息披露准则,完善绿色低碳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框架,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金融在地方落地。
本文系贵州省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十四五’时期贵州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与培育机制研究”(21GZZB19)、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战略性三稀矿产资源供给风险治理机制研究”(19ZDA11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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