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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等 4 项太原市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11:22:53   来源:太原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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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等 4 项太原市地方标准的通知并卫发【2021】36号(2).pdf

为贯彻落实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2019—2020年)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9〕39号),扎实推进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两个国家试点工作,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门力量制定了《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经过立项评估、征求意见、初审、终审、审批、备案等环节和程序后,2021年11月1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社会发布《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DB1401/T 11-2021)、《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DB1401/T 12-2021)、《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DB1401/T 13-2021)、《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DB1401/T 14-2021 )4项太原市地方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4项标准制定的背景及过程

众所周知,全国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市是全省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也是全省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市常住人口530.4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85.5万人,占16.1%,65岁以上人口56.4万人,占10.6%。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太原市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就包括:积极推进首批医养结合国家试点工作(2016年6月启动)和第二批安宁疗护国家试点工作(2019年5月启动)。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太原市把医养结合工作纳入重点民生事项和深化改革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三坚持三鼓励五模式”的“医疗护航、健康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构建起以老年人为中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养老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支撑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人工值守、志愿者帮助、无码通道等便捷服务,部分医疗机构给予减免挂号费、诊疗费等优惠政策;77.5%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全市51个养老机构中44家实现医养结合服务,医养结合覆盖率达到85%;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79%。2019年以来,太原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按照5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方案》,做了大量的工作:广泛组织调研论证安宁疗护相关政策措施;组建包括132名医护人员的老龄健康专家库,成立由39名专家组成的老龄健康专家委员会;举办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管理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班,提升全市医疗机构医护及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编制《安宁疗护实践操作手册》;拍摄安宁疗护理念宣传片并广泛宣传;依托全市14家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先行先试。

2018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山西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省两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进行安排,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2019年11月7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2019—2020年)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9〕39号)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力争建立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已于2020年12月25日发布)。2019年12月17日,全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工作推进会要求,“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和居家安宁疗护、机构安宁疗护等4个服务标准,为全省医养结合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经验。”

为进一步将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标准化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20年1月,我们委托山西省老年医学学会制定四个标准。经过多轮次的内部和联合修改之后,2020年10月28日,四个标准正式立项。标准经全面精心修改后,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13日,在太原市市场局和市卫健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6月17日,市市场局联合市卫健委召开标准初审会。2021年9月13日和30日,分两次召开标准终审会。11月1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完审批、备案手续后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四个标准。

二、4项标准的主要内容

制定的4项太原市地方标准均体现了科学性、协调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则。

(一)《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共7章: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5.服务内容;6.服务流程;7.评价与改进。

(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共7章: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5.服务内容;6.服务流程;7.评价与改进。

(三)《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共8章: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服务模式;5.基本要求;6.服务内容;7.服务流程;8.评价与改进。

(四)《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共7章: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5.服务内容;6.服务流程;7.评价与改进。

三、4项标准制定发布的意义

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人类每一次文明变迁,都是标准化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谁制定标准,谁就拥有话语权;谁掌握标准,谁就占据制高点。11月15日发布的《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4项地方标准走在了全省的前列;特别是《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的2项标准还将填补国内地方标准的空白。标准发布后,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将会更好地实现融合互助;全市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医养结合服务将更加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将向前再迈进一大步,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四、4项标准技术审查情况

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是一个严谨、细致、科学的过程,2020年1月10日市卫健委递交关于制定医养结合方面的四个标准申请时,这本身就是填补太原市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的空白,对提高医疗和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医养结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行性依据。为此,太原市市场局与市卫健委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2020年10月19日,成立了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化专家组。

2020年10月28日,太原市市场局联合市卫健委召开太原市“医养结合服务标准”立项评估会,四个标准正式立项。

2020年12月14日,四个标准经全面精心修改后,在太原市市场局和市卫健委网站公开发布“关于征求《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4项太原市地方标准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13日。

2021年6月17日,召开太原市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四个标准第一次技术审查会,与会专家对四个标准的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了审查。

2021年9月13日和30日,召开第二次技术审查会,与会专家对四个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了审查,进一步规范了文本格式和内容,形成了《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报批稿。

2021年11月15日,经过近22月的努力,由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山西省老年医学学会起草的《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等4项太原市地方标准经过专家组的技术审查和起草单位的修改后,终于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备案并发布。

在这近两年的评估、审查、发布的过程中,有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的坚持、山西省老年医学学会的努力、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化专家组的辛劳,填补了太原市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的空白,提高了太原市医疗和养老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促进了太原市医养结合事业的健康发展。(郭利明 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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