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黄河流域7盟市检察机关受理水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67件,立案64件,磋商结案11件,制发检察建议4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内蒙古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总结会。会上,黄河流域7盟市检察(分)院分管领导汇报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黄河流经内蒙古843.5公里,流经长度位居沿黄省区第二位。今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部署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以此为契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水利厅联合签发内蒙古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沿黄7盟市检察机关开展“法安北疆 共护黄河”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开设黄河保护法普法课堂、开展黄河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开办黄河保护专栏专刊等方式,从不同角度展示检察机关保护黄河的工作成效。同时,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召开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研讨会,与自治区高级法院、发改委、公安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牧厅同堂座谈,为强化黄河流域协同共治凝聚各方智慧。
专项行动中,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采取“带头办案+督办考核”的工作模式,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且有影响力的案件,立案办理了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案,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办了最高检交办的黄河警示片问题线索25件,督办自治区水利厅移送的5件地下水超采问题线索,并将各盟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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