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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完成全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3 10:21:14   来源:中国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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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实施。

《方案》明确,到2023年,内蒙古完成全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基本摸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使用、排放情况,明确管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及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科技支撑、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管控、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按照《方案》,内蒙古将从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五个方面,全面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3年底前,内蒙古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对列入生态环境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的《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20种化学物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成详细信息调查,建立全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基本信息数据库。

按照部署安排,内蒙古将严格落实国家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列入重点管控清单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新化学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和加工使用者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结果,聚焦化工、医药等行业,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推广应用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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