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某乡镇开展公益诉讼办案“回头看”,映入眼帘的是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绿油油的麦田长势喜人,颀长的麦秆擎起齐整的穗头。
6个月前,这10亩被毁耕地还是寸草不生的黄土地,风一吹就能卷起沙尘,而如今跟周边麦田别无二致。
去年10月,高邮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船厂非法占用耕地的线索,通过走访调查查明:4年前,该船厂经营人张某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后,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并在其上建造船厂沙库、变电房等设施。2020年6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船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张某拒不执行。
该院快速固定耕地受损证据,依法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聘请当地土地执法领域专家、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监察科科长陈刚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在陈刚的协助下完成测量和鉴定,船厂占用耕地面积为10.61亩,被占耕地已丧失耕种条件,毁坏严重。
高邮市检察院当即以张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向张某释法说理,告知非法占用耕地拒不整改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张某态度渐渐转变。2021年12月,该院牵头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圆桌会议,经反复磋商,张某与村委会当场解除土地流转协议,并承诺在两个月内拆除搬迁厂址,退还所占耕地。
今年1月,船厂完成拆除搬迁,退还所占耕地。此时,如何复垦又成为新的难题。“对耕地而言,表面约20厘米厚度的耕作层才是发挥种植功能的关键。船厂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油漆作业,处于最外层的耕作层已遭到污染和破坏。”陈刚告诉检察官。
高邮市检察院再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意见,决定采用表土剥离法开展复绿复垦。
遵循“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张某投入10万余元资金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复垦人员先将涉案耕地表面约10厘米深被污染的土层铲除,交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环保处理,再用表层剥离土回填并碾压平整,在造好防洪和水利设施后,最后撒上小麦种子,交还村委会种植管理。
3月20日,高邮市检察院组织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专家对涉案耕地复垦情况进行验收。专家组对该地块的土壤进行抽样检测,测定耕作层有机质含量已经达到标准,并认定:复垦效果整体较好,耕地功能基本得到恢复。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对该公益诉讼案作出终结审查处理。
编辑:石春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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