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信访反映民生,民生关乎民心,民心连着党心”、“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指示精神,按照“扛起责任、压实担子、解决问题”信访工作总基调,始终秉持“群众事情无小事”的工作原则,把来访群众当亲人,把百姓诉求当家事,在实际工作中,结合信访处理经验,建立信访处理五种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实践效果。
一是“超前排查介入”法。2021年5月份,招远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广泛征集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环境问题线索的集中受理活动,对征集的环保问题线索、全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环境问题、市信访领导小组交办重点案件、12345未解决、不满意工单及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焦点、热点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成立工作专班,分析研判信访特点,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多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推动疑难问题化解,逐案化解销号。通过多方协调做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纳入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的3个积案全部化解;上级交办的10余个重点信访案件清仓化解;6个信访老户息诉罢访,为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做好准备,变“救火”为“防火”。
二是“部门联动合力”法。紧盯环保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方面的突出信访问题,关注问政烟台,整合部门资源,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矛盾。针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多部门的环境问题,积极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发挥合力优势。近期,有群众举报某企业趁下雨天污水直排河流。接到举报后,招远分局会同综合执法局、属地街道办事处冒雨现场溯源排查,最终查明群众反映的污水排放河体问题是因生活污水管网破损所致,排除了工业企业的偷排污水嫌疑。现场协调相关部门迅速堵漏污水管网,信访人当场表示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三是“从速从快当日”法。为保证每一个信访投诉案件调查取证的时效性,八小时之外的晨查、夜查、周末查、假期查是环境信访查处的常态模式,环境信访案件当天处理不过夜的做法在我局已保持多年。2021年,招远分局共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600件,信访受理量、处理量都创下了历年最高记录。在环境信访案件大幅攀升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工作压力,所有受理事项不减化、不走样,按照接访-查处-审核--反馈-上报的固定程序,在最短的时限内处理完毕,确保从速从快,又快又好。
四是“见面沟通调处”法。对于署名或署电信访案件,尽可能地做到查处前、查处中、查处后与信访人“三见面”。通过面对面的谈话沟通,了解信访人的所思所想、所期所盼,对群众反映合理、属于工作范围的问题,给予一次性答复办结;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宁可超前一步形成交叉,绝不后退一步形成空档;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对于一时办不到位或者无理要求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做到有落实、有回音,提高了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有效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
五是“督促整改落实”法。“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落实是检验信访工作成效的试金石,矛盾纠纷化解的关键所在就是抓整改。在信访查处中,坚持不偏不倚,公开公正,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立查立行立改,督促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要查清查实,依法查处。对当事人无理信访、缠访闹访的,也毫不留情,及时固定好证据材料,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提供。2021年,共督促整改信访问题200余件,立案查处12起,会同公安部门打击1起非访案件,对当事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也有效维护了环境信访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将继续保持“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透明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把解决群众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一以贯之、抓紧抓好,不断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树立生态环保铁军的良好形象。
编辑:徐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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