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6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为了规范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19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
据了解,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是指利用蓝牙、Wi-Fi等信息技术,近距离即时组建网络并提供发布、接收信息的服务;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通过开发或运营的平台、系统、应用等,提供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的主体;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发布或接收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主体,包括发布者与接收者。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优先采用安全可信的近距离自组网技术。其中规定,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该服务发布、转发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接收到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得转发,有权向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提供接收者关闭接收、选择接收、黑名单自动拒绝等接收功能,并默认设置为关闭接收状态;在提供选择接收服务时,应当综合考虑传输速度、用户需求等情况合理设置接收时长,超过接收时长后自动切换至关闭接收状态;未经接收者同意,不得默认提供快照、缩略图等概要信息预览功能。
另外,如果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直至消除相关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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