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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14 08:13:22   来源: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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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2020-2022年)》《招远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近期对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彻查各类隐患及薄弱环节,防范化解重大辐射安全隐患。

此次检查重点内容包含:法律法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法律法规要求的许可证是否申领、是否过期,审批、备案、环评、验收等手续履行情况;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准确性。重点核实管理系统内的单位信息、许可信息、台账信息、人员信息等各类信息是否完整、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要求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防护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检查其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核实其有效性。对伽马射线移动探伤单位结合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工作,检查GPS定位仪器安装及数据上传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重点排查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通讯方式的可用性,应急物资准备及演练情况;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闲置、废弃放射源,放射性“三废”是否按规定处理。

截至目前,已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20余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人剂量报警仪现场无法使用、档案管理分类不细致不完善、工作指示灯损坏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落实整改,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通过此次排查,进一步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核技术利用单位使用管理,消除辐射事故隐患,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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