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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14 14:26:16   来源:网络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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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新乡市多措并举,精心策划,认真组织,通过多种形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研究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领域相关规定,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二是全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新乡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推广使用规范的信用承诺书模板。积极推动承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流程落地,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新乡”等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是创新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既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守法治底线,也要坚持柔性执法,以教育指导为先,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包容审慎对待新技术新产业,帮助市场主体纠错减负。

四是深化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活动。为开展针对县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能力提升的专项活动以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加大对县区规范性文件的指导力度,加强检查抽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通报,确保工作成效。

全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法律服务实效。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行政服务质量,着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上实现新提升。

一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规范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行,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能力,实现法律援助服务“掌上查、掌上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是深化律师法律服务。与“万人助万企”活动相衔接,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积极组织优秀律师定期到企业实地走访,当好企业风险的“排查员”、企业发展的“宣讲员”、企业纠纷的“调解员”。建立涉企案件律师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涉企案件,律师要在企业办事时一次性明确告知,如果需要诉讼,在诉前和企业沟通并进行适当指导,使诉讼起到应有的作用,避免程序空转,增加企业诉累。目前新乡市共有律师服务团37个,参与律师190人,全年共“体检”企业371家,进行政策宣讲354场,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2173人次,为企业出具风险分析报告299份、法律意见书404份、“体检”报告149份。

三是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新乡市“八五”普法启动和“宪法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逃废债务法治宣传和诚信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恶意逃废债务的危害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

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在全市开展了“促和谐稳定 迎建党百年”和婚恋、家庭、邻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有效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市共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4831件,调解成功率96%,提前完成年度12000件目标。今年,新乡市5篇人民调解经典案例被司法部采用,录入中国法网案例库,采用率同比增长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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