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6月9日,第二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论坛”在海口举行。专家学者围绕”一线“放开、“二线“管好的立法体系建设、打造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司法体系构建、建立高效专业公正的法律服务体系、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议题展开讨论,为海南自贸港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一年来,海南以该法为制度基石,构建配套法规立柱架梁,已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等17项自贸港法规。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光辉会上介绍,海南下一步立法工作将聚焦改革开放重点领域,围绕“五大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以法治保障重大政策高效落实,形成制度性成果;聚焦封关运作,围绕减税制改革这一重点,实现“一线”放开不洞开,“二线”管住不管死;聚焦产业发展,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形成全链条、全流程、全要素统筹保障的规则体系;聚焦人才服务引进,形成引人留人用人体制机制的突破;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在准入准营、信用管理、清单管理、审批监管等方面形成适应自贸港建设要求的配套制度体系;聚焦区域统筹,推动重点园区、滨海城市带、中部生态涵养保育区协调发展;聚焦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加快推进RCEP、CPTPP、DEPA、中欧CAI等规则在海南自贸港先试先行。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中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制度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是海南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最大优势,也是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法治基石。为此,一要把握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基本法”“最高水平开放法”“授权法”的主要特点和立法精神,深入学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二要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立法体系;三要形成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大环境;四要服务于做大市场流量、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定位,形成全岛封关运作的立法安排,尤其是要尽快形成“两个总部基地”建设的法治保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建议,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配套立法工作;将促进产业发展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目标;按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要求推进海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针对自贸港压力测试的总体目标,专门出台关于试错容错机制的相关规定;尽快建立自贸港法治数据库;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双循环重要交汇点建设,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司法调解体系、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赵晋平建议细化海南自贸港立法规划,形成时间表、路线图,并结合新形势对立法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强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法治保障,坚持高水平原则制定海南自贸港进出口禁限清单及管理办法,为境内外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和自由的环境。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副秘书长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杨玲提出,将海南建设成为全球争议解决中心,要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法》开展立法尝试。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赫然提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在立法层面,要处理好借鉴国际经验与符合国家定位相衔接等问题;在执法层面,核心是提高政府的法治水平和服务水准;在司法层面,要构建与司法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建议,采取“三步走”策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试点建设竞争法庭和竞争法院。第一步,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行试点竞争合议庭;第二步,通过一年的试点,设立竞争法庭,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初级审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第三步,到2025年,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专门的竞争法院。
海南省调解协会会长姜丹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双循环交汇点要注重与RCEP规则对接。在数字贸易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更新,都应与RCEP相关内容相容;要结合RCEP数字贸易规则,在数据跨境流动、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等方面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贸易相关制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开放过程中加强对数字贸易监管的有效性、精准性;推动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数字贸易规则领域的引领作用。
莫干山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世界金融论坛特约研究员纪飞峰提出,海南要立法保障更加自由开放的经济环境;要充分用好立法权减少行政干预,以保障自贸港政策稳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要充分考虑国内法、国际法的兼容性;要积极试点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大通道;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关键是通过立法吸引人才。
(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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