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是“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环境风险问题呈现出多发、高发的态势,环境应急综合管理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在当前形势下,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目前,我国在环境应急管理领域还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妥善解决。比如,尚未形成完善的环境应急处置技术体系,环境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仍然薄弱;环境应急管理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还不够,产学研合作粘性有待加强;部分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走过场”“上下一般粗”等问题屡见不鲜。
笔者建议,“十四五”时期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加强技术优化配置,完善环境应急预警与处置体系。
进一步细化环境应急事件的规范科学分类,建立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库。通过事前技术优化配置和事中快速处置手段筛选匹配,将环境应急处置技术有机融入应急综合决策机制,实现智能决策技术与专家现场指导的相辅相成。根据不同区域面临的突出环境风险问题和特点,结合区域环境敏感性特征等需求,建立科学的技术标准、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完善的跨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技术、物资、人员的一体化运作。
探索环境应急管理与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融合,形成协同性应急处置技术体系,构建集监测、预警、处置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联用技术系统,做好与现有应急决策机制的有机衔接配套。完善重大风险源排查和数据共享机制,提高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置效率和决策智能化水平,织牢织密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环境应急响应与综合协调立体网络,做到突发环境事件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应急管理。
第二,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人才体系,夯实应急处置能力基础。
环境应急管理具有较强的复合性、综合性、系统性、专业性,要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优势,针对应急处置技术和综合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大基础型和应用型项目的科研投入。打造校企合作纽带,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订单式培养”环境应急管理领域的复合型人才。持续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创新领军专家库,成立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环境应急管理组织,稳定环境应急管理的“政策链”“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
第三,加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指导培训。
强化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指导企业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突出风险点预防和事件发生后的处置方案。努力实现“一厂一案”“一企一策”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发挥应急预案的应急管理与指导功能。通过编印全行业环境应急预案范本、管理手册等方式,为相关行业企业提供学习参考。
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组织作用,以专家讲课、交流研讨会、专题培训等方式,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预案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贯穿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与应对、预警与监测、救援与处置、善后与恢复等各个阶段。
第四,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废物处理能力建设。
在突发性环境事件发生后,往往会在现场产生体量巨大、复杂多样的应急处置废物。企业环境预案应准确提供可能产生的环境应急废物的种类、数量等信息,并及时反馈给政府部门,由当地政府根据区域内污染物处置规划制定配套的应急废物处置方案。在实施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时,充分考虑应急废物的处置技术、处置能力、处置地点等多方因素,要留有余量或有可替代的处置应急废物的管理方案。及时总结环境应急废物管理的历史经验教训,坚持“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平战结合、未雨绸缪”的思路,做好环境应急废物处理处置的日常模拟演练。
第五,提升突发环境应急事件舆情应对能力。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树立全局思维、底线思维、紧要思维、风险意识,尽快完善包括舆情应对引导在内的环境应急响应体制机制。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做到第一时间如实上报情况、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开展环境监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第六,深化国际环境应急管理合作。
以深化环境应急管理国际合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完善多边国际防灾减灾合作机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等重要国际合作平台。在新形势下深度挖掘国际双多边合作新增长点,链接全球环境应急管理领域的创新资源和要素。落实好《“一带一路”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北京宣言》,推进跨学科国际减灾科技计划,主动对标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更加积极有效地与国际社会携手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挑战,在环境应急管理领域为世界凝聚中国智慧、贡献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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