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地方经济 产业 社会瞭望 城市 民生法治 生活 热点资讯 文化 点击更多

汽车经销商年末生存状况调查:超四成4S店关停 逾七成销量不达标

发布时间:2022-12-05 09:35:38   来源:网络搜集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从11月份下旬到现在,已经闭店快两个星期了。”日前,北京某合资品牌4S店员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他上月底就被要求居家等候,目前还没有进一步复工通知。

  而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某汽贸园区内,大部分门店均处于“关店”状态。记者从一家自主品牌门店外驻守的值班工作人员处获悉,园区于前天下午(12月2日)实施了封控,正常经营还需等通知。

  《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发现,目前由于店面的客流显著下滑,销量低于预期,多地经销商年底冲击年度销量目标的计划再度被打乱,库存积压叠加流动资金短缺,导致部分经销商生存压力激增。

  终端的寒意也体现在统计数据上。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以下简称“流通协会”)发布的最新一期“中国汽车经销商库存预警指数调查”VIA显示,11月份,有41.2%的经销商门店出现闭店现象,且多数闭店时间在两周以上;超73%的经销商无法完成销量任务,其中61.1%的经销商任务完成率不足80%。



  11月份销量不及预期

  多重因素加大经销商压力

  一直以来,经销商库存预警指数被看作国内汽车市场需求的“晴雨表”,它的高低反映了中国汽车市场的流通状况。据最新一期中国汽车经销商库存预警指数调查显示,2022年11月份,中国汽车经销商库存预警指数为65.3%,同比上升9.9个百分点,显著高于荣枯线。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库存预警指数采用扩展指数的编制方法,以50%作为荣衰线,50%以下均处于合理范围。这意味着当前经销商库存指数显著超过库存安全线,国内汽车产销环境十分严峻。

  流通协会表示,从全国范围来看,11月份汽车市场呈现相对静默状态,客流量不可避免大幅下滑,消费者购车需求释放受阻,这对店面经营、新车销售、售后服务甚至二手车市场均有很大影响。叠加库存增加和流动资金短缺等因素,部分经销商开始实施裁员、减薪措施,经营压力巨大。

  事实上,在今年传统销售旺季“银十”的10月份,大部分汽车经销商的销售成绩就不及预期。一方面,10月份受各地新增疫情影响,多地经销商无法开展促销活动,汽车市场相对静默,市场需求的转弱使10月份呈现出“旺季不旺”的特点。

  另一方面,由于购置税减税政策,拉动的汽车消费需求已在6月份至9月份集中释放,市场有效需求被透支后相对较低。综上所述,10月份汽车终端销量表现差强人意,仅在185万辆左右。

  时值11月份,终端销售困境仍未得到明显改善。调查显示,11月份,我国汽车市场需求、经销商门店平均日销量等指数均出现下滑。其中,市场需求指数环比下降7.8%,经销商经营指数环比下滑8.1%,门店平均日销量下滑8.5个百分点,从业人员指数下滑6.5%。由于经销商运营受阻,消费者购车需求减弱等,预计11月汽车终端销量在170万辆左右。

  对此,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大部分经销商希望截至今年底的购置税减半政策可以延续,并且扩大受益面,覆盖到全部乘用车。流通协会希望地方政府的现金补贴、租金减缓、发放购车券等促进政策继续出台,呼吁主机厂根据疫情实际情况与经销商共克时艰,适当调整销量任务目标,减少经销商库存及资金上的压力。

  车商积极备战

  期待年末出现翘尾行情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往年,今年底延续了13年之久的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正式退出。2021年底,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将于今年12月31日终止,在此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与此同时,持续半年的燃油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也将于今年底到期。5月3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宣布,对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认为,如果明年不延续购置税减半政策,国内车市在今年第四季度将出现翘尾增长现象。“消费者会抓住这一政策红利尾巴加快购车,企业也会加快供应速度。”同时,陈士华对政策拉动的提前消费也抱有担忧——不排除明年开年国内车市销量会出现明显下滑,甚至可能出现断崖式下降。

  对此,郎学红持不同态度。“现阶段很多经销商对12月份市场判断依然悲观,认为车市很难再现往年年底热度,所以出现翘尾行情的可能性不高。”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