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所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采矿权人开展2021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按照《统计法》及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检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
二、明确要求、规范操作
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专人,向采矿权人做好填报系统操作规范和各项填报指标的培训解读,指导采矿权人在充分理解各项填报指标的基础上完成在线数据填报。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要提供技术支撑,指导各地及采矿权人做好填报、审核、上报等统计相关工作。
三、加强审核、保证质量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采矿权人填报的数据逐项审查核对,并与往年的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修正,确保数据合理、准确。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县级审核上报的数据进一步开展审核抽查,认真汇总、分析,及时上报,严把数据质量关,切实做好数据填报复核工作,并对煤、铁、铜、金、水泥用灰岩等重要矿种、大中型矿山企业和数据存在偏差等情形进行抽查核实。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采矿权人打印统计报表加盖公章报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统计汇总表纸质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厅。
四、统一时间、按时完成
各地须在2022年3月1日前完成直报系统内2021年度采矿权底数审核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线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线上报省厅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
五、加强分析、认真总结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统计数据的系统分析,分析说明数据变化情况及产生原因,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2022年4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省厅报送2021年度当地矿产资源统计和开发利用情况总结分析报告和审核后的统计汇总表纸质件。
统计工作联系人:
厅 矿 权 处, 魏 波,0551-62553157
何 远,0551-62553159
省储量评审中心,郭玲利,0551-66181661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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