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日前开出今夏首起焚烧秸秆的环境违法处罚罚单。这是该市首次对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实施处罚,旨在警示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用综合利用措施处理农作物秸秆。
2022年5月,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秸秆禁烧巡查时,发现淮安区石塘镇鹅钱村张兴组有一处油菜秸秆着火点,现场有人正在燃火。经现场勘察,系该村村民胡某点燃秸秆,起火后未采取有效措施灭火,涉嫌露天焚烧秸秆。一起案件就是一记警钟。眼下正是夏季抢收油菜、小麦的时节,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总是零星可见、屡禁不止。
执法人员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规定,结合《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淮安生态环境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是手段,目的是震慑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夏收之际,农田野外就地焚烧油菜、小麦等农作物秸秆现象多发,不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城乡居民生产生活,而且极易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淮安市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原则,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落实县乡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巡查和驻守值班。今年,淮安市委市政府成立7个市直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督查组,按夏季秸秆禁烧巡查期5月25日至7月20日,秋季秸秆禁烧巡查期10月10日至12月31日开展督查工作,严厉打击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对顶风而上、焚烧秸秆的,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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