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有为数一些行政执法案件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判败诉,不是因为实体、程序方面存在问题,而是“技术”问题,需要进一步解释概念、名词、术语。
由于法律法规中涉及的一些概念,没有严格、准确、权威、合法有效定义和界定,或者没有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只能凭经验和感觉,“判断”“评价”一些物质、现象、问题没有准确可靠依据。比如,什么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认为涉案物质不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而是一般生活垃圾,由于目前没有相关的认定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执法部门只能以“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就是一般工业固废”等回应当事人的质证。然而,事实上,如果拿不出权威合法有效的“配套”技术性规范文件,就难以说服行政复议机关、法院。
目前,法律法规中类似有待于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概念、名词、术语还有很多,还有很多表述自由理解的空间较大,有的技术规范彼此冲突等。类似的问题不解决,势必会影响生态环境执法的质量效果。
生态环境执法宏观上依据法律法规,而微观层面依据的是“技术规定”。笔者认为,要把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理念细化落实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上,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有针对性、有重点地逐步完善解决类似问题,做好环境法律法规技术层面的“解释”工作,提高执法精准度。在技术层面最大限度降低、排除执法存在的风险、漏洞,让生态环境执法的根基更加牢靠。
另外,这些技术层面的“法律法规”除了权威精准可靠外,还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确保生态环境执法的时效性和效率。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不良内容举报/投诉 电话:010-87926684 邮箱:hjysh001@163.com @环境与生活网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913室
杂志出版许可证:京期字第2637号 备案号:京ICP20200471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