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六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法院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了进一步规范,推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
《意见》提出,要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统筹保障环境经济协同发展,围绕“双碳”目标以及青海省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国家级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加强司法服务保障。要积极融入生态文明治理体系,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有利契机,打造环境保护信息共建共享平台。
“我们将从对《意见》的学习、指导和宣传入手,进一步深入细致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新青海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才旦卓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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