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5月19日电(记者刘良恒、谭畅)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宣判。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友、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此前报道:
周春梅。 湖南高院 图 (本文除标注外均为澎湃新闻记者谭君拍摄)
周春梅怎么也想不到,她会丧命于自己亲昵称呼为“慧”的同学手上。“慧”因为一场劳动纠纷,不断请求身为法官的老乡和同学周春梅帮忙打招呼,却遭到拒绝。2021年1月12日早上,在家里的地下车库,周春梅被扮演成保洁员、盯梢了5天的“慧”,用刀刺死。
“真的好痛心!想不通为何会出现这种事。”1月13日,周春梅的多位同事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回顾了事件经过。
周春梅的同事回忆春梅。
“慧”的劳动纠纷
生于1977年的向慧,和周春梅一样,都是湘西姑娘,考取湘潭大学,并读完硕士。攻读不同专业的两人,走向了不同岗位,并都来到省城长沙打拼。
2003年,在吉首大学任教并读完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周春梅,考入湖南高院工作。2014年《中国审判》杂志第十一期,以《春梅香自苦寒来》报道了作为湖南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的周春梅。称她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称她“从小就怀揣着法官梦想,并为实现这一梦想而坚持不懈;明辨是非、善用法理、准确衡平、案结事了;情系妇女儿童,用‘爱之光阴’传播温暖和正能量。”
机械工程专业的向慧,2000年8月入职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在这家国企工作了18年10个月的她,因为与公司领导的矛盾,被单位解聘了。向慧提起恢复工作的劳动仲裁,未获支持,之后向慧在长沙市、区两级法院起诉,也未能挽回工作。随后,向慧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周春梅的办公室。
此时,作为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正好是湖南高院审监一庭的副庭长。实际上,向慧的案子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一审和长沙中院二审时,她就已经多次找过周春梅,希望打招呼,但周春梅拒绝了。
这一次,向慧的官司打到了面前,周春梅仍然没有打招呼。
向慧劳动纠纷案的再审审判长蒋琳告诉澎湃新闻,2020年8月,向慧案分到他手上,他完全不知情向慧是周春梅的同学。
“我们当时举行了听证,湘邮公司从一审到再审,一直是两个律师代理这个案子,向慧这边也一直是她一个人进行诉讼。我们举行了听证,关于公司解除她的劳动合同,我们认为是合法的。主要是三个方面,一、她打了公司领导,并被公安行政拘留和罚款,二、她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三、她有旷工行为,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等解除她的劳动合同并不违法。她要求二审法院调查取证,但她申请的调查内容不明确,法院主动调查是有明确规定的。所以我们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蒋琳介绍,下判后,向慧曾多次打法官助理电话表示不满,“但我们也只能按法律和事实来办。”
周春梅办公室内的法律书籍。
蒋琳说,2020年10月,向慧案办结一段时间后,周春梅到他办公室说,“实际上我同学的案子在你手上,叫向慧的。”蒋琳说,“哦,是有这么个人,劳动争议案。”周春梅说,“她是没什么道理,找我好多次,要求我向一、二审法院打招呼,搞完了我才跟你讲这个事。”
“她不想得罪人,但更不想违背原则”
审监庭法官对周春梅的这种“铁面无私”并不诧异。
“这种做法对她来说很正常。”审监庭法官孙建立告诉澎湃新闻,周春梅的正直清廉,“有目共睹。”
孙建立说,“春梅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她并不想得罪人,但也不想违背自己的原则。”
周春梅曾作为普法专家参加湖南当地电视节目。 截屏图
孙建立介绍,在协助处理春梅的后事时,他从有关方面获悉,在微信聊天中,不管向慧发多大的脾气,春梅一直称向慧为“慧”。“她拒绝了向慧的请求,也拒绝了她送的财物。”
审监一庭庭长伍斐告诉澎湃新闻,周春梅不但业务精进、而且作风正派,党性强。“她一直以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官而荣耀,对自己的职业感到自豪。一方面,她非常善良,有爱心。她看到一些当事人确实可怜,原则范围内可以关照的,她一定要关照,有些当事人由于法律知识缺乏,证据搜集不那么全,认定事实可能会对他不利,她就尽可能组织调解。另一方面,她很有原则,如果有人向她行贿,对她来说是一件麻烦事。”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近年来,湖南高院针对法官廉洁问题发布多项规定,并处理了相关人员。如2018年11月,湖南高院发布“十二条禁令”,第一条便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品、消费卡等钱物,及参加由上述人员支付费用的各种宴请、休闲娱乐、旅游等活动”。2020年2月,湖南一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因违规转递材料和过问案件,被党内警告处分。
礼物太贵,想凑两个生日一起买
1月13日,审监庭工作人员打开了周春梅办公室的门。在这张堆着厚厚一摞案卷的办公桌上,嵌在透明台牌里的红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被立在最高处。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立着醒目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
坐在周春梅对面的法官刘柳,至今仍沉浸在悲痛之中。
“她是个很朴实的女孩子,讲话很直,但她对自己很苛求、节俭。她和她老公,中南大学法学院的教授,认识22年了,他们是大学同学,感情一直很好。每次过生日前,她老公都给她送件礼物,由她选。她一直想买个戒指,去年生日当天,她去看了,回来我问她去看中了没有。她说,看中了,价格有点贵,两年生日凑一起过,明年再买。”
刘柳说,她想不通为何会发生这种事。现在她满脑子都是星期一上午,和周春梅匆匆一别的画面,“她对朋友特别好,上礼拜我住院,她一直要求来看我。我说不要来看,马上就要出院了,周一我有个案子听证,就来办公室,见到她一面,没想到是永别。”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垒放着待办理的案件。
周春梅的助理黄理也是眼圈通红,“她的大儿子16岁,小女儿才2岁多。她的第二个孩子是早产儿,提前了两个多月,休产假时,她手上的案子还没办完,就叫我们把案卷送到她家里。”
在伍斐的印象中,周春梅是个很“可爱”的人。“她长得漂亮,笑起来嘴角有个甜甜的小酒窝,平时讲话也是笑语盈盈,温婉可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是业务能力非常强的副庭长。“有她在,我的工作轻松不少。她对条文的理解、法律的适用,非常到位。我经常找她讨论。她是我们院的专业法官会议委员,是精审团队长,所有上诉、抗诉的案子,通过她的精审团队,都办得非常精细、扎实。她还提炼裁判规则,每年撰写法学理论文章。她写的裁判案例,入选了2018年最高法首届优秀裁判文书。”伍斐说,“就在案发前一天下午,我们还请她带领大家一起学习《民法典》时间效力的相关条款。”
然而,一场周春梅完全没有防备的谋杀,等候在她次日上班的途中。对法律的精进和信仰,没能让她免于险恶的人心。
遇害女法官家属:嫌犯系妻子校友 离婚后过得不好
1月12日下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1月12日上午,该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1月12日晚间,新京报记者联系了遇害法官周春梅的丈夫陈某,陈某表示,犯罪嫌疑人向某与妻子只是校友,关系一般,“她过得不好,离婚了,可能被仇恨冲昏了头脑”。陈某还表示,他们的孩子只有两岁多。
遇害法官周春梅。图片/湖南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据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1月12日发布的警情通报称,12日7点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渊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院法官,女,45岁,民警赶到时已无生命体征;犯罪嫌疑人为向某,女,44岁,民警在现场将其控制。
经长沙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湖南高院的通报显示,法官周春梅出生于1976年1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另据《中国审判》报道,周春梅还是湖南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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