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在鱼塘附近发现大量被随意丢弃的空药瓶。
督察组赴现场检查时,利用无人机拍摄的鱼塘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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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的鱼塘什么时候清退的?”
“大概4月初,据说‘上面’来检查了,公司催促我们尽快清退鱼塘。”
4月2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焦作孟州市对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开展督察。督察组发现,在保护区核心区内,存在企业违法建设经营水产养殖项目长达8年,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对于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默许纵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
河南黄河湿地是迁徙候鸟的重要越冬地和停歇地,也是我国河流湿地中最具代表性的地区之一。为何保护区内还有水产养殖?养殖户们是怎么说的?督察组还有哪些发现?本报记者跟随督察组深入保护区内,进行了现场报道。
急!退!
一则通告,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之名紧急清退鱼塘
督察人员前期通过卫星遥感影像对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遥感监测,发现了位于焦作孟州市的一处点位,疑似是未清退的鱼塘。
下沉焦作的第二天,督察组就驱车前去现场。刚下车,就看见远近十几台施工机器正在清理鱼塘,有的鱼塘清退了一半,有的快要完工。但由于清退仓促,仍有不少鱼塘在正常养殖。
督察人员询问附近的一位养殖户:“您好,什么时候接到消息,开始清退鱼塘的?”
“就在4月初,说‘上面’要来查了,突然就不让养鱼了。”
记者随督察组又采访了几位养殖户。他们都表示,三月中旬至四月初陆续知道要整改清退鱼塘,在督察组来查的前几天,大批施工机器就来强制清退鱼塘了。
“是谁在组织清退鱼塘?”当督察组了解时,有人回答是政府部门,有人回答是“康达尔”(即孟州市康达尔众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尔公司)。
一位养殖户指着自家门前张贴的一则通告给督察人员看。上面写着:“根据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条例,即将清退保护区核心区内的鱼塘,4月30日前清退目前没有养鱼的空鱼塘,10月30日前清退所有鱼塘。”落款是孟州市康达尔众诚水产养殖鱼塘拆除工作领导小组。
“就在前两天才贴的。我才知道不是整改,就是不给养了。”这位养殖户说。
随后,督察组调阅了相关材料,发现了康达尔公司的一封委托书,上面提及“因无力执行中央环保检查相关要求……”
接下来,督察组对这里上千亩鱼塘展开了更深入的调查。
避!重!
整改避重就轻,8年来当地对水产养殖频亮“绿灯”
通过进一步调阅资料,督察组发现:2003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2年3月,孟州市政府将保护区核心区内1600亩土地出租给康达尔公司20年,建设孟州康达尔生态水产养殖项目,建成水面面积达1300余亩的鱼塘。
2012年4月,孟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准予项目备案。2013年4月,焦作黄河河务局出具了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2013年,项目正式投运。
在保护区成立的10年后,康达尔公司居然“顺理成章”入驻保护区核心区经营水产养殖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的内容,康达尔公司在保护区核心区内违法建设水产养殖项目,利用鱼塘出租获取丰厚利润,属违法行为。
据悉,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以后,焦作市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加大黄河湿地违规项目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明确要求“孟州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采石挖沙、养殖、旅游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生产活动及设施全部清理到位,不反弹、不遗漏”。
2018年10月18日,原河南省林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河湿地违规项目排查整改工作的函》,要求各地“对保护区内违法建设的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项目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
然而,当地在督察整改时避重就轻、弄虚作假。焦作市林业局作为此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孟州市政府作为责任单位,明知康达尔公司在保护区核心区内违法经营水产养殖活动,但并未将其列入排查整改台账中。现场督察还发现,不仅是在核心区,在附近缓冲区内仍有鱼塘养殖问题。在督察整改时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在河南省调度督察整改进展时,焦作市林业局、孟州市政府虚报已全面整改完成。
经督察组调查核实,2018年以来,孟州市政府收取康达尔公司土地租金190余万元,而康达尔公司收取养殖户鱼塘租金则将近450万元。地方政府和违法企业实现了“双赢”,却牺牲了原本的湿地生态环境。
此外,现场督察发现,水产养殖使用过的药品废弃空瓶随意堆积在保护区核心区内。另据介绍,这1300亩鱼塘平均每年消耗鱼饲料约2183吨,各类水产养殖用药更是将近3000千克,与湿地保护背道而驰。
损!失!
养殖户的损失,究竟该由谁来买单?
“去年底,康达尔公司跟我们收了今年一整年的租金,不交会涨价。如今,我们把钱都交了,鱼塘却都给清退了,买鱼苗和药的费用都要打水漂了。”一位养殖户告诉督察人员。
当天,督察人员在现场发现,不仅随处可见各类空药瓶,不少死鱼还被弃置于土埂上,发出阵阵腥臭。督察人员边走边感叹:这本不该是保护区核心区应有的样子。
清退鱼塘来得太突然,很多养殖户都还没从突击清退的消息中走出来,就眼见着隔壁一户户被清退。
“他们有跟你们说明清退标准吗?”“没有,都不清楚。还不知道会进行什么样的补偿。”当天,督察组一家家走访养殖户,很多人都表示,“今年的养殖计划怕是泡汤了,想到未来的生计还毫无头绪。”
在国家级保护区核心区经营水产养殖8年没有被禁止,而督察组一来当地就紧急叫停,并造成养殖户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那么,谁该来为默许、纵容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违法行为买单呢?
如今,各地、各部门都积极投身于“为群众办实事”的潮流中,听取群众声音,为群众解决身边难题。但在一些地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默许纵容企业的违法行为,在排查整改时隐瞒不报,报告整改进展时弄虚作假,为应付督察而罔顾群众利益,大胆“逆潮流”而行;同时,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当作“收租地”谋取利益,不仅监管不力,更失职失责,性质恶劣。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地方的一次系统性“体检”。为了怕被“查出病”,就病急乱投医,实属平时不作为、急时乱作为的表现。督察整改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始终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结合。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一味追求结果,终究会与人民群众利益背道而驰,不但不可取,也终将会被时代潮流所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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