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是寒冬,但榕江县头塘村的生态护林员覃明胜还是像往常一样,背着镰刀早早出门,沿着小路向树林深处走去。
像覃明胜一样,如今在贵州有18.28万名生态护林员每天坚守在巡山护林的岗位上,用自己的坚守换来群山松翠。
近年来,贵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牢守好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责任担当和重大历史机遇,着力构建长江上游绿色屏障,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先行先试 破解治理难
“虽然不是汛期,但我们还是要坚持巡河,保护冬季河道。”冒着严寒在七星关区倒天河工作的护河工人覃明友正在打捞河面树枝、树叶等漂浮物。
环境美不美,要看家乡水。近年来,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蓝图中,贵州责无旁贷扛起“上游责任”,坚持把制度作为刚性约束。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搭建起贵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各类“疑难杂症”逐一破解,制度力量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2009年,贵州省开始推行河长制,并于2017年全面铺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如今,贵州实现了各类流域河长制全覆盖,同时构建起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纵向体系,确保了省内“叫得出名的河都有河长”。
红枫湖与百花湖、阿哈水库俗称“两湖一库”,是贵阳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地,被称为贵阳市民的“大水缸”。然而,曾经的“两湖一库”周边大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湖库中,水产养殖面积不断增加,农业面源污染不断加重,水体遭受严重污染。
保护“大水缸”行动刻不容缓。2007年,贵阳市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生态保护法庭——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通过不断地努力,目前,贵阳市“两湖一库”水质整体评价为Ⅲ类,其中红枫湖局部水域达到Ⅱ类,生态环境整体持续好转。
三省携手 共护母亲河
赤水河,长江唯一保持原生态的一级支流,是红军四渡赤水的“英雄河”,也是出产世界知名酱香白酒的“美酒河”,更是长江一级支流中唯一未建水坝的“生态河”,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
然而,这条连接云贵川的河流曾面临生态难题:上游水土流失严重,中游煤矿遍布,下游酒厂排放超标。囿于管理权限,三个省很难形成保护合力。
2018年,国家出台了《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贵州省抓住政策契机,积极协调,促成了云贵川三省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水环境横向补偿资金,规定只要省际入境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即可获得补偿。
三省合力,重拳出击。2019年,贵州省和四川省各出资2000万元补偿上游的云南省,基本解决了上下游投入和收益不对等问题。
“赤水河变化太大了,禁止捕鱼,河水变清了,河岸环境也变好了。”家住赤水市丙安古镇的余晖感叹道。
云贵川三省建立起了合作共治、责任共担、效益共享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有力推进了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赤水河水质发生了根本性好转,干流稳定达到Ⅱ类水质,径流断面水质优良率100%,鱼类达到149种,实现了三省社会、经济、生态的共赢。
绿色发展 林茂产业兴
202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共14个方面、9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其中,贵州13个方面3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列入清单。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贵州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形成了以“大生态战略行动”为基本方略,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重要载体,以“五个绿色”为主要支撑,以“五大示范区”为战略定位的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格局,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并进。
乌蒙山深处的赫章县海雀村,一个森林覆盖率超过70%的小山村,满目苍翠、产业兴旺。2020年上半年,村民人均纯收入就达到了1.62万元。
谁也想不到,30多年前这里森林覆盖率不到5%,荒山秃岭,土地沙化,井河干枯,是个“海枯”村。因地处喀斯特山区,生态环境恶劣,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性为“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
30年间,海雀村老支书文朝荣带着村民坚韧不拔地在荒山植树造林,生态改变、农民觉醒、产业兴旺,从“苦甲天下”到“林茂粮丰”,海雀实现了华丽嬗变。
大江来从万山中,山势尽与江流东。5年来,贵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根治沉疴,实现了“水清、岸绿、景美、空气清新”的转变。
本作品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联系电话:010-53325332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不良内容举报/投诉 电话:010-87926684 邮箱:hjysh001@163.com @环境与生活网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913室
杂志出版许可证:京期字第2637号 备案号:京ICP20200471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