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地方经济 产业 社会瞭望 城市 民生法治 生活 热点资讯 文化 点击更多

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发布时间:2022-09-09 14:19:52   来源:中国环境网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今年2月,重庆公安机关对渝北区一水产市场商户贩卖野生鱼的线索循线深挖,会同贵州、广西公安机关,历时4个多月、辗转15000多公里,一举打掉一个长期盘踞渝黔桂三地的非法捕捞“捕运销”全链条犯罪团伙。

这是一起涉及全国多省市、作案人数众多的重大典型案件。该案的告破,成功斩断跨渝黔桂三地的非法捕捞“捕运销”地下产业链条,打击了一批、震慑了一片、警示了一方,有力保护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的安全,进一步巩固了长江上游“十年禁渔”工作成效。

近年来,公安部全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西至长江头,东至长江尾,迅速形成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整体合力,有效遏制了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多发高发的态势。特别是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公安部密切关注长江流域水情、社情动态和涉渔、涉砂犯罪活动形势变化,部署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结合正在推进开展的“长江禁渔”和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坚持重拳出击、以打开路,向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发起了新的一轮凌厉攻势。

据统计,“百日行动”以来,公安机关已侦破涉渔涉砂类刑事案件1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0余人,打掉团伙150余个,查扣涉案船舶170余艘,涉案金额1.1亿余元。

全要素、全链条、全环节彻查重大案件

实施长江全域禁渔是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维护修复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措施。2020年6月下旬,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长江禁渔”行动。在此基础上,又自2021年1月连续两年部署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

行动中,公安部指导长航和地方公安机关,强化江地协同发力,对每起重大案件,全部实施团伙架构必查、作案船舶必查、贩销网络必查、隐案积案必查等“一案七查”工作措施,全要素、全链条、全环节彻查涉渔涉砂重大案件。

公安部专门成立了“长江大保护”工作举报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候运转,针对每一条涉渔涉砂等举报线索,第一时间部署核查,及时向举报群众反馈核查结果。对已受理的所有有效举报线索,全部按照“情况未托底的不放过、措施未落实的不放过、结果未查透的不放过”原则,坚决查透查清。

目前,对所有有效举报线索均已完成100%核查,举报线索核实率、查实率超过80%,指导侦破刑事案件130余起、带破隐案积案200余起。

结合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部署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渔政、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大多在夜间作案的规律特点,采取错时用警措施,科学部署调配警力,针对性加大夜间重点水域及连接陆路通道可疑人员、车辆、船舶的巡防排查力度。目前,已出动警力35万人次、警车5.1万台次、警船4200余艘次,访查重点场所3.7万处,发现各类可疑问题线索1100余条。

此外,公安部还深化与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等涉砂行政主管部门合作机制,通过开展联合督导、联合培训、联合研商等多种方式,加强共建共治,指导沿江各地各部门步调一致,进一步强化对长江水域的安全防护,全面织密织牢长江水域生态安全防线。

水陆并举,精准打击

“实现对非法捕捞和非法采砂的精准打击一直是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介绍,公安机关始终将打击矛头对准问题线索较多、案件易发多发、群众反响强烈的重点水域、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集中力量、精准发力,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以及相关联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侦破一批组织化、团伙化的大要案件,坚决防止涉渔涉砂犯罪活动发生反弹,有力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

今年6月底,长航公安局在“百日行动”期间纵深推进、全力攻坚,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泰州、镇江、扬州三市交界水域跨区域作案的全链条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0余人。

经查,以犯罪嫌疑人仲某平为首的7个非法采砂犯罪团伙,先后组织5条采砂船、17条运砂船非法采砂30余次,盗采江砂20万余吨,运至江苏、上海、浙江等地销售从而牟取暴利,涉案价值达到1600余万元。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我们发现该案具有四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政委侯政伟详细介绍。

一是工具“隐性化”。涉案非法采砂船均进行了隐性化处理,船舶自动化程度更高,马力更大、噪声更小、作案速度更快、隐蔽性也更强。

二是手段“专业化”。不法分子作案多采用“黑卡”联络、现金交易;同时雇佣不法人员盯梢执法单位办公驻地以及执法船艇。

三是成员的“家族化”。非法采砂人员多为同村、同家族人员,且对船上务工人员开展一定程度对抗审讯的“话术培训”。

四是组织“严密化”。该案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特别是运砂船和卸货码头相对固定,一个晚上就可以完成“采、驳、运、销”四个环节。

“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及时转变办案思路,以非言词证据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水上公安的专业优势,与沿江地方公安机关水陆并举、协同发力,实现了对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侯政伟介绍。

此外,针对涉江突出生态犯罪规律特点,公安部指导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科学部署调配警力,织密织牢重要部位及水上治安防控支点,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员和重点船舶的排查和治安管控力度,有效提升长江水域安全防控效能。

“一线带三圈”长江警务一体化新格局

长江是我国的第一大河,流经11个省区市,流域面积达到180万平方公里,做好长江大保护工作,关键是在理念上形成共识,在行动上形成整体发力,“一线带三圈”则是实践中形成的一个有益探索和尝试。

2021年4月,公安部在武汉召开了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组织上中下游省(市)公安机关与长航公安机关分别签订了上、中、下游区域警务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长航公安机关垂直管理和水上执法优势,与地方公安机关属地管理和侦查资源优势有机融合,在长江上、中、下游分别建立协作圈,由长江干线作为牵引,形成“一线带三圈”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发挥合成作战效能。

“目前,在协作机制框架指引下,长航公安机关与地方公安机关签署了17项执法协作配合具体措施文件,在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等各项工作上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江地警务执法协作更加紧密,实现了跨区域统一指挥和多地区、多警种联合行动,在合力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犯罪方面发挥出了突出作用,深度打击了此类犯罪跨区域非法网络。”张晓鹏介绍,通过江地协作,已连续成功侦破涉及长江上、中、下游的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有力震慑遏制了此类犯罪活动,长江警务一体化合作格局效能初步显现。

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立足实战需求,在落实好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长航公安警务协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长江各级支流流经省份的禁捕、禁采等工作实际,推动延伸“一线带三圈”的长江警务一体化建设覆盖范围,以打击涉江突出犯罪为重点,围绕案件协查、联合抓捕、案件移送等具体办案环节,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实战效能。同时,进一步密切与涉江行政主管部门联动配合,将执法监管、排查整治和打击犯罪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