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区联合印发《打击危险废物和在线监控环境违法行为交叉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交流行政接壤区域生态环境执法的好方法、好做法,全面提升环境执法人员实战能力。
《方案》确定了7项重点检查内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违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非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等。
此次交叉检查区域涉及4省12个地区,检查时间自8月29日开始为期半个月,9月中下旬进行总结交流。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按照《方案》要求,长春市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组一行3人已于9月1日晚18:30分抵达互检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重点对打击危险废物和在线监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9月2日,检查组先后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黑龙江龙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富锦市富锦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查看污染治理设施等方式,主要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流向、危险废物储存设施以及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点、厂内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委托处置单位、应急预案制定以及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及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是否规范、自动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
对待每一项数据、每一份资料、每一个环节,检查组认真了解情况,全面梳理分析,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掩盖,做到严格秉公执法。
与此同时,吉林省松原市生态环境局选派3名执法精干力量,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参加联合打击危险废物和在线监控环境违法行为交叉检查行动。
此次执法交流合作,促进了各地行政执法机构交流学习、经验共享、差距互补,采取丰富的检查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震慑,斩断危险废物跨省(区)环境违法犯罪链条,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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