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森林督查发现,山西省娄烦县静游镇土地整理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95公顷,均位于汾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娄烦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目前,已恢复植被95公顷。娄烦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5人。
这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6月22日公布的10起土地整理毁林造地典型案例中的一起。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近年来,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肃查处了一批以土地整治、占补平衡为名,非法毁林造地行为。
何为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机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土地整理对于提高土地质量、缓解人地矛盾、保证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一些地方,却以土地整理为名违法毁林造地,这样的毁林造地行为,虽然获得了短期经济利益,但却破坏了生态红线。
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示范作用,持续释放“严起来”的信号,国家林草局在公布10起非法毁林造地典型案例同时,还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保持战略定力,以此为镜鉴,加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整改力度,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效能,持续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今天公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平田乡等5个乡(镇)华竹整治项目一片区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山镇土地整理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重庆市城口县周溪乡药材基地土地整理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垦造耕地(水田)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熙岭乡前塘村民委员会擅自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集团林业公司土地整理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招贤镇和常丰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河南省夏邑县2018年度第十三批补充耕地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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