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评选结果出炉。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公布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评选结果。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在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五个领域评选出4个中华环境奖获奖单位(个人)和18个中华环境优秀奖获奖单位(个人)。
一、中华环境奖:
城镇环境类:淳安县人民政府
环境管理类:郝吉明(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
企业环保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生态保护类: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自然生态遥感部
二、中华环境优秀奖(排名不分先后):
城镇环境类:
荣成市人民政府
江山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
环境管理类:
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稽查处
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资源环保审计处
企业环保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生态保护类:
吴惠生(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三山村原党支部书记)
黄河水利委员会西峰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
马献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红旗农场一分 场十四队〈现三连〉原队长)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植保植检处
环保宣教类:
孙秀艳(人民日报 高级记者)
尹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普负责人)
冯宝莹(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海珠湿地自然学校副校长)
韩振(新华社重庆分社 副总编)
王采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编室综合频道制片人)
中华环境奖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一届,旨在大力宣传推广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先进典型,表彰和奖励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事迹突出、具有时代感和代表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不良内容举报/投诉 电话:010-87926684 邮箱:hjysh001@163.com @环境与生活网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913室
杂志出版许可证:京期字第2637号 备案号:京ICP20200471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