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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治入海排污口15439个!建设绿色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山东如何开启“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2-03-12 09:25:07   来源: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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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021年,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分别为82.15%、90.03%、91.5%和92.3%。黄河口、莱州湾、庙岛群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整体呈改善趋势,各类海洋保护区优良水质面积显著增加,沉积环境良好,保护区海洋生物物种、自然景观以及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等保护对象基本保持稳定。”山东省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相关情况。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肖永涛告诉记者:“近年来,山东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以全面落实‘湾长制’为平台,以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为抓手,创新陆海综合治理机制,统筹推动陆源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已整治入海排污口15439个!建设绿色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山东如何开启“加速度”?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纵横协同,凝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山东省不断强化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实现陆海统筹、一体推进,坚持精准治污,管好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关键“闸口”,让公众享受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山东省以全面落实“湾长制”为抓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海洋综合治理的强大动力。省级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双总湾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湾长,并分别兼任渤海湾(山东部分)、莱州湾、丁字湾3个省级海湾的湾长。市级全部由沿海城市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湾长,其他有关市领导担任市副总湾长,县乡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湾长,构建纵向联动、组织有力的省、市、县、乡四级湾长体系,压紧压实海洋生态保护责任。

立足构建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将涉及陆源污染防治、海洋保护修复等所有职能部门(单位)全部列为省级湾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从横向上建立起合作顺畅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凝聚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入海河流消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入海河流污染治理,2021年40个国控入海河流断面历史性全部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

在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方面,山东省落实全海域、全覆盖排查整治要求,在渤海、黄海区域排查出入海排污口20914个。截至2021年年底,已整治入海排污口15439个,完成73.8%。其中140个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需要设置标志牌的1920个入海排污口全部完成标志牌设置。这些做法被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进行推广。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颖对记者说:“作为全国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城市,烟台坚持以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多措并举,‘治口、治河、治岸、治海’协同推进,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建立5275个入海排污口管理台账,明确排污口分类,设置排污口标志牌858个,整治5168个,全市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为持续推动陆海衔接区域突出环境整治,山东省采用“徒步核查+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覆盖”的办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3000余公里海岸线的全线过滤。在全国率先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推动解决污水直排入海、海洋垃圾堆存等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236个。组织开展“净滩2021”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问题5000余处,清理垃圾3000余吨。

已整治入海排污口15439个!建设绿色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山东如何开启“加速度”?

图为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肖永涛回答记者提问。

治管并重,构建海洋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山东省坚持治管并重,激励和约束并举,逐步构建海洋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针对不同海湾环境资源状况,实行“一湾一策”机制。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海湾,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并重,推进水体和岸滩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对生态退化或受损问题突出的海湾,全面改善海湾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对难以满足公众亲海需求的海湾,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将海洋环境质量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按照“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得到补偿”的原则,把海洋环境治理成效与经济利益挂钩。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入海排污口整治纳入县域经济考核重要指标。

实施示范引领机制,精心组织国家“美丽海湾”和省级“美丽海湾”创建工作。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刘培学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年度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青岛市灵山湾跻身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第一名,这不仅是一项荣誉,更为全省探索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很好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在海洋生态修复方面,山东省海洋局副局长李艳红介绍:“近年来,山东省坚持保护与生态整治并举,积极推进重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累计投入各类资金50多亿元,整治修复岸线200多公里、滨海湿地5000多公顷,有效改善了海洋生态环境,丰富了海洋生物多样性,提升了海洋生态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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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攻坚,增强群众临海亲海获得感、幸福感

肖永涛表示,“十四五”时期,是深入打好重点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更大成效、持续增强人民群众临海亲海获得感和幸福感的五年。山东省在谋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创造性提出了“清洁海洋、健康海洋、安全海洋、美丽海洋、绿色海洋”的目标,将精准治污、生态修复、风险防范、提升亲海品质和发展海洋碳汇等任务有机串联起来。

为建设清洁海洋,山东省不断深化陆源入海污染治理、加强陆海衔接区入海污染控制、推进海上污染防治等3项重点任务。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入海河流国控断面全面消劣,省控断面基本消劣;沿海主要港口和纳入名录管理的渔港污水垃圾收集处置率达100%。

围绕健康海洋、安全海洋建设,山东省提出严守海洋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修复恢复海洋生境、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强化海洋损害评估和后果严惩等重点任务。2022年年底前,完成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形成环境风险管控清单,并基本建立协调联动、权责分明的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在建设美丽海洋、绿色海洋方面,山东省明确加强“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提升公众亲海环境品质等2项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创建5个国家“美丽海湾”和10个省级“美丽海湾”。开展蓝碳调查评估、促进海洋产业减污降碳、加快发展海洋碳汇等3项重点任务,探索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新模式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新模式,推动海洋减污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增效。

为深化陆海统筹,提升治理能力,山东省提出完善责任体系、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等5项重点任务。聚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拓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和指标,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精细化和智慧化监测监管水平,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织密海上立体防控网。

编辑:徐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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