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毁林毁草毁湿种参排查工作视频会议日前召开,决定自4月10日起至5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毁林毁草毁湿种参排查。
会议指出,将重点排查全省范围内的林地、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是否存在毁林毁草毁湿种参的违法行为;对历史上存在的所有毁林种参地块进行现地复查,没有达到造林技术规程规定标准的限期完成补植补造任务;参棚、参架、看护房等设施必须拆除,塑料布等杂物必须清除;坚决禁止种植农作物和中药材,确保每个毁林种参地块都能整改到位。
据了解,2022年3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黑龙江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协同推进发展和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地处小兴安岭的龙江森工集团沾河公司,2016年以来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情况下毁林种参1.6万余亩,违规在防火隔离带出租种参1.1万余亩,严重破坏局部生态系统。2018年以来,双鸭山市宝清县东方红林场和龙头林场有51处毁林种参点位,占用林地1135亩,整改推进缓慢。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全部毁林种参地块实现了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到位”。
会议强调,各地要认真开展排查和复查工作,建立2010年以来全部毁林种参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对发现的毁林毁草毁湿种参苗头,要坚决给予打击;对失职、失责、渎职等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持续抓好打击毁林毁草毁湿种参的违法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要及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协调,加快办案速度,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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