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厅工作部署,枣庄市生态环境质量服务中心积极响应,主动作为,督促各检验机构夯实行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明确防控要求,督促落实责任。近期,枣庄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后,枣庄市生态环境质量服务中心迅速安排,督促各检验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管控要求,提前做好防控预案,细化物资保障、环境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安全。
做好登记核验,严防外部输入。要求各检验机构对来站的车主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开展体温测量,查验三码和核酸检测信息,对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进行积极劝阻。督促检验机构减少聚集性活动和人员外出,减少员工非必要的出差、出行,对外地返枣员工严格落实提前向所在地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隔离措施。
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开展宣传。针对长途货车驾乘人员有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引导各检验机构发挥在车辆管理方面的行业优势,利用各自“朋友圈”开展广泛宣传,按照枣庄市对相关入返枣庄货车驾乘人员的管理要求,引导广大车主积极配合,切实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编辑:马庆和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不良内容举报/投诉 电话:010-87926684 邮箱:hjysh001@163.com @环境与生活网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913室
杂志出版许可证:京期字第2637号 备案号:京ICP20200471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