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地方经济 产业 社会瞭望 城市 民生法治 生活 热点资讯 文化 点击更多

山东省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守初心使命 铸监测铁军

发布时间:2022-03-24 08:51:34   来源:环境厅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山东省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树牢“一盘棋”的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聚焦主责主业,在理论、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创造性开展工作,媒体宣传再创新高,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讲政治、重学习,党建引领铸铁军

去年以来,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力推进“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聚焦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全体人员祭扫烈士陵园、参观铁道游击队纪念馆、为托三社区捐赠办公用品等。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大讲堂等媒介,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累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1次,特别是在全省16驻市中心率先开展的职称竞聘和中层干部选拔调配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和群众的高度认可。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入选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党校、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工商业联合会、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庆祝建党100周年“六个100”全媒体展。

敢担当、重实干,服务大局抓落实

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一线、勇挑重担,圆满完成国家和省采测分离、执法检查、黑臭水体等各类监测任务,上报数据10000余个,编制各类监测报告、快报37份,审核上报各类监测数据近24万余个,编制质量控制表630余个,监测项目质控覆盖率100%,标准物质唯一性编码900余支,参加能力验证和能力考核工作14项,完成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线上换证工作,涉及项目2492项。

全力以赴完成省厅交办工作。派出60余人次参加中央环保督察山东期间的保障工作,派出1人参加省级环保督察累计工作40余天;派出36人次完成南四湖流域办公室组织的57个断面和污染源入湖水质监测;派出10人次完成省厅组织的南四湖东平湖流域22家废水污染源执法监测;派出4人参加省厅组织的涉气重点企业异地专项检查;派出2人参加省厅组织的社会检验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完成省厅布置的毛官庄和万庄两个江苏入鲁超标断面水质监测任务、“问政山东”涉及的邹坞工业园水污染监测任务。

勇于担当完成市局交办工作。主动承担市级事权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报送数据3500余个;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布置的8家污水处理厂每月例行监测、16家乡镇污水处理厂的专项执法监测任务;完成市局组织的峄城沙河流域水质监测、小渭河流域底泥监测;配合市局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监测及自动监测清源行动等,共计160人次,检查排污单位300余家次;开展2次全市65个镇街空气站质量检查;开展全市受沙尘天气影响数据审核,共计12次、33天;调度各分局对每月、每季度监测方案完成情况汇总统计。

正作风、提效能,创先争优比作为

业务提升“硬考核”,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监测“大比武”理论考试模式,组织40岁以下技术人员每月一考试,提升了党建和业务技能。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中,连续三年荣获能力验证考核优秀单位。狠抓意识形态,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媒体宣传再创新高,上报信息近200篇。其中被中国环境报采用14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采用19篇,学习强国采用21篇,山东环境监测采用19篇。社会责任勇担当,作为被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的第四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认真践行“深化环保设施开放”要求,扩大开放活动社会影响力,凝聚全社会关注生态环保,支持生态环保的广泛共识,获得“2021年山东省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荣誉称号。

在打造新时代环保铁军的路上,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按照“严、真、细、实、快”的要求,锤炼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监测先锋队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准确可靠的数据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编辑:闫升才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