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近年来,广东省主动担当,推动市场化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同上下游共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至今,广东省分别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福建省签署九洲江、东江、汀江-韩江等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合计拨付跨省补偿资金15.65亿元。经与邻省(自治区)共同努力,2015年-2020年广东各跨省(自治区)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稳中向好,监测考核断面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登上位于广东湛江廉江市鹤地水库渠首山上的青年亭,极目远眺,只见鹤地水库碧波荡漾,水天一色,已成为当地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治水一定要从源头做起,过去上游省份因为资金不足等原因,治理力度不够,下游做得再好都没用。”回想起2015年前的跨省份治水窘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满脸无奈。
由于处于江河下游地区,如何治理跨省份河流一度让广东“头痛”。以九洲江为例,它发源于广西玉林市陆川县,经广西博白县流入广东省廉江市。而九洲江两省(自治区)边界上建有的鹤地水库,一直是雷州半岛灌溉和湛江市饮用水的重要来源。随着流域人口增长及城镇化发展,九洲江的水质一度降至劣Ⅴ类,严重威胁鹤地水库水质安全。
如何协调广东、广西协力治水?2015年,国家发布《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鼓励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受各种污染危害或威胁严重的典型流域开展试点。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地方补偿为主、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具体来看,就是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
有了政策指引,广东、广西很快找到九洲江跨地区治理的突破口。随后,双方立即签署两轮《九洲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探索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双向补偿”机制。“广东主动提出进行横向生态补偿,体现了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所专家指出。
实践中,两地加强合作交流,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建立统一的决策协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共同维护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两省(自治区)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让九洲江水质稳定向好成为可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跨省河流的实际治理情况如何?山角断面是九洲江流域的监测考核断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认定的结果显示,2015年-2019年,山角断面年均水质消除劣Ⅴ类,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情况稳中向好,且断面月度达标率均实现事先约定的考核目标,据此广东向广西拨付合计5亿元的流域补偿资金。
事实上,不仅是九洲江流域两地共治,广东主动担当作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先后与江西、福建签订东江流域、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在达到协议水质目标考核要求的前提下,广东每年度均需拨付1亿元补偿资金至各流域上游省份。
但能否拿到这笔补偿资金有着严格的考核要求。例如,2020年广西九洲江流域遭遇旱情,加之高温天气导致蓝藻暴发,7月、8月山角断面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月度水质达标率为83.3%,未达到2020年月度水质达标率为100%的目标要求。根据协议及实施方案,广东按当年不达标月数的倍数平均扣减补偿资金,拨付2020年度九洲江流域补偿资金0.67亿元。
在这一制度下,经过多方共同努力,2015年-2020年广东各跨省份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在2020年,粤桂的九洲江山角断面,粤赣的东江寻乌兴宁电站断面、定南水庙咀里断面,以及粤闽的汀江等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并且各年度、月度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当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离不开国家配套资金的支持。以东江为例,2016年-2020年,广东合计拨付5亿元补偿资金至江西,而中央资金也合计拨付11亿元至江西用于东江流域水环境保护。
据了解,从2015年至今,广东已合计拨付跨省份补偿资金15.65亿元。目前,各跨省份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均已开展新一轮协议签订磋商工作。
不仅跨省份河流需要协同治理,广东省内跨市河流治理也面临相似的问题。因此,生态补偿制度为广东治水探索提供了参考。
去年8月,广东出台《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涉及广州、深圳、韶关等7个地级以上市,东江流域下游惠州、东莞、深圳、广州4市按照水资源使用量和地方财力等因素筹集资金,与省级财政资金出资共同作为生态补偿资金,按照下游地市行政区域内流域面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数量等因素补偿上游河源、梅州及韶关市。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广东进一步深化实化细化,东江流域各地市协力治水。经监测,2020年罗浮水、马头福水等4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类标准,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因此,下游的广州、深圳、东莞全额拨付2020年度横向补偿资金合计两亿元至上游地市。同时,省级资金也给付上游韶关、河源、梅州合计两亿元。
目前,东江流域的本轮方案于2021年底到期,届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将组织推进下一阶段省内东江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并印发实施。
东江流域补偿的探索,继续为西江等省内跨市河流治理带来经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已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在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广东省北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方案》。
经多方协力推进,2015年-2021年广东各跨省份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稳中向好,省内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也已取得实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新一轮跨省份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探索研究北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谋划下阶段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建立健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广东省重点流域长制久清。
编辑:马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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