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地方经济 产业 社会瞭望 城市 民生法治 生活 热点资讯 文化 点击更多

泰安市全面调整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行区

发布时间:2022-08-15 22:44:32   来源:环境厅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按照《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2022年底前,各市要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扩大至各县(市、区)建成区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针对这一要求,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超前谋划,提前安排,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于2022年8月底前全部调整完成。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下发通知、定期调度、现场指导等方式精细推进,截至8月12日,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均已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划定,比省里要求时限提前了4个月。

下一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责任部门将通过此次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良好契机,调高工作标尺,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压线立起来、严起来,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严格落实部门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量化考核管理机制,将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号码喷涂、GPS安装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各有关单位进一步通过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媒体曝光等措施,严肃查处使用未喷涂环保号码、超标排放、低排放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和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占比,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增加持续动力。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