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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发展应遵循哪些路径?

发布时间:2021-01-11 21:09:12   来源:网络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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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做出了“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部署,并指出了推进绿色发展的一系列重要举措。环境问题说到底是发展问题,应当依靠良性发展倒逼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当前,既要看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也要树立坚定的信心和坚强的意志,按照党中央的安排部署,稳步推进一系列改革措施,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我国要实现绿色发展,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具体路径:

  

  第一,理念引领,方针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价值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突出绿色惠民、绿色富国、绿色承诺的发展思路,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将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二,调整经济、能源、交通、国土空间结构,优化布局。优化经济结构,把绿色经济作为转型发展的核心。一方面,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两高一资”落后产能,以提高环保标准倒逼经济结构优化。另一方面,创新开发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增加绿色产品的有效供给,大力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的新经济模式,培育发展有重大引领作用、能源资源消耗低、排污少、知识技术密集、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数字信息智能技术产业及节能环保产业等,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推进能源革命。改变能源生产结构,增加清洁能源比重,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利用率。在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同时,把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的新能源作为我国今后能源增长的重要支撑。

  

  改善交通结构。推动车、油、路清洁低碳发展,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提高运输效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设施,在不断提高燃油车环保标准的基础上扩大新能源运载器具的生产使用,提高燃油品质,提高路网使用效率和绿色出行比重。

  

  管控国土空间开发结构。强化生态空间管理,实施绿色规划下的绿色发展布局。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应按照功能区定位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使开发建设不超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管控城市发展规模,发展绿色高效生态农业,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发展绿色建筑业,采用更加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全寿命周期绿色设计。

  

  第三,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改善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决抓好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重点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效能,推进全民共治和源头防治工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硬约束。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三个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保护优先原则,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的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重要物种栖息地及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力度,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和整体服务功能,坚守好生态安全底线。

  

  第四,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健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市场广阔,环境质量改善的需求对环保产业服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研究表明,环保投资对GDP的投资乘数约为1.4,“十三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要占到GDP的3%左右,在满足环保市场需求的同时,吸纳就业能力也显著增强。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上,应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燃煤电厂环保设施建设、重点耗能行业节能环保综合整治、燃煤电厂和机动车氮氧化物等控制示范工程、固体废物和城镇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性的生态修复和资源回收利用等。

  

  第五,建立健全环境制度、法治和体制机制保障。推进绿色发展政策创新,应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和多元化的经济手段创新环境管理模式。继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和绿色贸易政策,改革完善资源环境税费与环境价格政策,推进资源环境确权和定价,发展绿色金融体系。在加大政府绿色发展投入的同时,激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绿色行业产业,培育发展环保市场。

  

  完善和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量化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重点做好生态红线划定、环境功能区划以及环境标准、区域与行业限批等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对国土资源的恶性开发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切实改变“资源低价、环境廉价”的状况。

  

  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填补环境立法“空白”,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入宪的后续立法工作。健全环境司法、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救济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生产者的环境法律责任,消除“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

  

  全面建构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机制。加强环保科技支撑和资金保障能力建设。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明确中央与地方、部门之间的事权划分和生态环境责任,推进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环境保护区域流域协调监管和协同联防联控工作。实施体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底线。

  

  第六,倡导绿色消费,引领全民参与。增强全民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意识,倡导简约低碳的消费文化,建立公众环保行为准则,构建社会新风尚,形成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组织等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和共治体系。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节约型机关和单位等创建活动。创新发展绿色供应链,推进绿色标志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进一步推动环境信息公开,构建主体多元化的合作监管模式,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监督,共同保护环境和推动绿色发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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