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至26日,陇南中院在康县望关法庭和阳坝法庭分别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和环保旅游法庭;在文县碧口法庭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陇南片区法庭和环保旅游法庭;在武都区洛塘法庭设立裕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片区法庭。陇南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近年来,陇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落实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要求,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审判规则体系逐步健全,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今年6月,陇南法院于四川广元、陕西宝鸡、汉中签署《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打造“区域生态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新格局,形成司法资源同享、突出问题同治、协调机制同立、工作举措同商的生态环境审判新模式。
今年9月,全国法院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召开后,陇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立足陇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力度。陇南是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和西秦岭生态保护重要区域,康县花桥和阳坝是省内著名的4A级旅游景区,是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的典范。2020“一带一路”美丽乡村论坛在康县举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得到肯定,乡村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提高。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园区是大熊猫分布的重要区域;裕河省级保护区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国家级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为维护长江中上游生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鉴于陇南在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上的重要地位以及旅游业迅速发展给生态环境保护和涉旅游矛盾纠纷化解带来的新课题新挑战,陇南中院在康县、文县和武都区设立环保旅游法庭;为了给自然保护区履行环保职能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在大熊猫国家公园陇南园区和裕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片区法庭。新设立的法庭对涉环境资源保护和涉旅游景区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及非诉行政审查案件统一归口管理,是践行“两山”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环境资源保护的治理能力,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利于建立完善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多元治理机制,也将促进旅游业发展法治化、市场化、规范化,通过司法审判引导旅游业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陇南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的经验和成效,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司法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系统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积极与党委政府和保护区管理局加强合作,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合力。立足地域优势,加强与川陕毗邻法院沟通协作,落实好《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有关要求,加强多领域合作,共同为新时代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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