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清流净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就是最大的为民办实事。今年以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生态保护和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明确4个重点民生项目和4个群众“微心愿”,持续改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真正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精准帮扶,将企业送入“保险箱”
位于香河县的赛铭瑞汽车零部件(廊坊)有限公司,属于生态环境部39个重点行业中的工业涂装行业,2020年企业为B级企业,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时,该企业的喷涂生产线将被关停,橙色预警时则每日限产0.92万件汽车零部件产品,产量降低0.64万件。
“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入企帮扶时了解到我们‘升A级企业’的愿望后,对我们进行了多次指导帮扶,指导安装了喷涂废气预处理设置水帘+高效过滤棉装置和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并采用浓缩+燃烧式热氧化炉技术处理废气,让生产更环保。”赛铭瑞汽车零部件(廊坊)有限公司负责人高兴地说,现在他们已经达到了A级企业排放标准,待生态环境部审核认定后,就进入“保险箱”,将不受重污染天气停限产的‘打扰’,可以自主生产了。帮助企业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今年廊坊市持续深入开展绩效分级工作,目前组织专家帮扶指导330家拟申报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并按照部、省评级指标补充完善绩效分级材料,指导企业现场整改提升,帮扶更多企业提级增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廊坊市采取“不排不限、多排多限、少排少限”的原则,支持绩效分级水平高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增产增效,既解决了企业难题,又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推进重点民生项目,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水清、土净、环境好事关民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所在,廊坊市生态环境部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推进重点民生项目,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1-10月,廊坊市9个国省控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水体标准,其中泃河桑梓红旗闸、龙河大王务2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标准,潮白河吴村、潮白河大套桥、北运河土门楼、永定河后沙窝村、大清河台头、子牙河小河闸6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水体标准,鲍邱河罗屯闸断面达到地表水Ⅴ类水体标准,人民群众乐享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成果;对辖区内疑似地块进行摸底排查,对21个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强化重点领域源头监管,督促纳入廊坊市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54家企业,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并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分类施策,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住建部门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水平,完成了1263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有呼必应,满足群众“微心愿”
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执法正面清单、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及时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开展志愿服务四项群众“微心愿”列入“问题清单”,转化为办实事的“规划图”和“施工图”。深入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实行差异化管控。帮助全市896家企业列入全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数量全省第1;将全市306家重点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企业列入全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数量全省第2;指导帮扶330家涉气企业提升绩效水平,96家企业达到绩效A级或引领性企业水平,234家企业达到绩效B级水平,数量全省第1。对纳入上述“两个省级正面清单”和达到绩效A级或引领性水平的企业(项目),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不打扰,支持清洁生产企业满负荷开足马力生产。
将环境信访案件全部纳入市、县两级班子成员包案,实行“一案双交、双查”制度,把信访案件同时交办市执法支队和县(市、区)分局查处,并将查处结果进行比对,通过比对发现问题,倒逼各项环境信访和执法工作抓实抓细。对久拖不绝、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开展联合约访下访,调查核实情况、研究化解意见、全面掌握矛盾根源,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受理和最低限时办结承诺,落实省生态环境厅规定的报告书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报告表不超过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要求,不断提升环评审批能效,助力经济发展。
文明创建,人人共享,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文明劝导、交通秩序监督、党史宣传、疫情防控、社区治理、环境保护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让大家享受到文明创建带来的成果,积极弘扬正能量。目前,共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1次,参与党员干部309人次。优美环境醉人心,生态画卷入眼帘,随着一件件民生实事的落实,让企业倍感帮扶温度,群众尽享生态福利。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