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标识标注内容应清晰准确

发布时间:2022-10-10 1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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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督检查制度做了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建立涵盖生产、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食品产品生产全过程控制制度。要求生产者建立原辅料管理、生产关键点控制、出厂检验控制、形成相应的记录等管理措施;要求生产者实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进行有效控制,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企业和监管层面的要求应该以“四个最严”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强化涵盖生产、销售、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全过程控制。

办法还对食品产品的标签标识提出严格的规范要求,要求食品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标注内容要清晰、真实、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要便于消费者根据生产者的情况进行选择,出现问题时方便消费者联系,方便监管者实施有效监管。比如,保质期可以反映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程度;材质、产品标准代号是反映安全性特性的全方位的安全要求;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标明的其他事项是强制性要求,必须进行标明等。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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