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活网讯:(杨婷)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农村居民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遏制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秩序,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县农村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习交通知识,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学习交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驾驶车辆精力集中,必须系安全带,靠道路右边行驶、按车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驾车不接打电话,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飙车;按规定行车,不随意停放车辆,不影响交通。
二.骑摩托车、电动车必须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帽带;不与机动车辆及行人抢行,骑车时不急转猛拐,低头疾驶;转弯时,应放慢车速,向后张望,伸手示意行驶方向。骑行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严禁拖拉机,三轮车车辆违法载人,不使用和乘坐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走亲访友;不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驾驶人应增强法律意识,驾驶三轮车不非法营运,不搭载人员,更不能超员搭载。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严禁疲劳驾驶,驾驶车辆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
四.驾驶机动车要做到: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驾驶无牌车辆、不超载超员、不客货混装、不驾驶改装或报废车、不驾驶农用车上高速公路、不逆行、不抢道、不闯红灯。严禁低速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不乘坐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出行。
五.请勿占用道路从事晒物、路边经营等非交通活动,妨碍车辆的正常行驶,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六.不要在国道、县乡村道路边聚集,特别是不要在道路两侧附近办理婚丧嫁娶等群众聚集的事务,以免车辆行驶中发生事故时冲击到道路两侧附近的人群。
七.农村地区交通信号灯、斑马线较少,驾驶车辆要注意礼让行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横过道路时要反复观察来车方向和对向车道,切勿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八.切记要教育和看管好未成年子女,不放任孩子在公路上追逐嬉闹和在机动车边玩耍,使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广大农村居民朋友们,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交通靠大家!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幸福,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携手共创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2月14日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