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

发布时间:2021-05-18 08: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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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17日通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玉溪市督察发现通海县在杞麓湖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报称,2021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玉溪市督察发现,通海县在杞麓湖污染治理工作中不动真碰硬,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实际上杞麓湖水质并未得到改善。

  杞麓湖位于通海县境内,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流域面积354平方公里,是通海县的“母亲湖”。通报指出,由于流域内蔬菜种植面积居高不下,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杞麓湖水质长期为劣V类。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均严肃指出该问题。云南省督察整改方案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提出,要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到2020年杞麓湖水质达到Ⅴ类。但2018年以来,杞麓湖水质恶化趋势依然较为明显。

  对于杞麓湖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通报指出三点:重截轻治,环湖面源污染依然严重;急于求成,水质提升工程治标不治本;弄虚作假,干扰国控点位水质监测。

  其中,根据《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十三五”期间,通海县投资7.3亿元在杞麓湖周边建设了环湖截污工程,用于收集入湖的农田尾水、养殖废水、企业排水以及地表径流区初期雨水。督察发现,这些环湖截污工程与入湖河道、沟渠之间均建有连通闸门,由于没有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截流起来的污水在雨季又通过闸门集中排入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实际上成为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摆设。

  另外,《云南省杞麓湖“一湖一策”方案(2018—2020)》显示,杞麓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总量的85%以上,其中采取农田水肥生产方式的蔬菜种植是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因素。通海县委、县政府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这些问题,在生产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种植结构未能有效调整的情况下,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不降反升,由2018年的34.5万亩逐年增加至2020年的35.3万亩。眼看着2020年水质恶化趋势明显、难以完成水质考核目标,通海县委、县政府才相继召开会议研究上马水质提升工程,于2020年3月至12月间,投资4.85亿元,陆续在杞麓湖边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累计日处理能力33.1万立方米,期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其次,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调查发现,玉溪市以生态补水名义,投资2650万元建设通海支管马家湾补水口工程,从大龙潭引水入湖;通海县假借增强水动力、增加水循环之名,投资2093万元,建设5条长1.5公里—4.5公里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将生态补水和部分水质提升站出水输送到水质监测点附近区域,稀释水体污染物浓度,人为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

  通报称,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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