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小康圆梦”——太原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专场发会。这也是太原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12场发布会。“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实施清洁供暖改造、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等重大举措,太原彻底告别散煤采暖历史,建成区生活垃圾实现全焚烧,市区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显著下降;持续推进东西北山生态修复,230公里的东西山旅游公路全线贯通,形成森林公园环城的景观格局,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西山治理”成为可持续发展样本向全国、全球推介;实施汾河生态修复治理三期、四期工程,形成43公里生态景观长廊,“九河”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汾河太原段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美丽太原建设迈出重要步伐,社会公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一、生态环境保护改善见成效
(一)治水兴水,实现水丰、水好、景美
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提出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委、市政府以汾河太原段退出劣五类水体为核心,全力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市政府成立消除劣Ⅴ类水体工作指挥部,制定《太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太原市水体达标方案》,制定出发台《太原市汾河流域景观规划(2020-2035年)》《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方案》《2020年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方案》,系统规划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工作。二是攻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污水截污纳管处理是太原市消除汾河水体污染的根本措施。城南退水渠和晋阳街方涵污水分别进入城南和汾东污水厂进行处理,彻底解决城南地区污水直排问题;汾东、城南、阳光等污水处理厂增量技改扩容工程全部完工,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25万吨,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为我市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奠定基础。今年我市持续推进晋阳污水处理厂二期16万吨/日扩容工程和北郊污水处理厂8万吨/日扩容改造工程,日新增20万吨污水处理能力,真正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三是攻坚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流污染问题。2021年持续推进6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禁直排入河。四是攻坚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组织开展清徐县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太钢工业废水高浓度盐水治理和废水回用等工程,全面提升工业企业废水治理水平。五是开展生态湿地工程建设。在清徐县的4个主要入汾口建成千亩湿地工程,进一步巩固提升了韩武村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平。2021年完成阳曲县杨兴河二期湿地工程建设,为国考断面河底村水质的稳定达标提供保障。六是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工作总要求,对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跟踪监测、规范化建设,为实现汾河“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七是强化汾河环境监管。目前,我市重点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点位共33个,包括16个污水处理厂和17个重点排水工业企业,在全市所有的国、省控断面建设自动水质监测站9个,在8个重点入汾排污口全部安装小型自动监测设施,建立地表水断面——排污口——污染源清单化链条化管理,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八是全面推进黑臭水体治理与综合整治。我市20处黑臭水体整治完成,通过住建部专家组审核。同时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沿汾各县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九是保障生态补水。积极协调省水防办和省水利厅,全面加大汾河生态调水力度,建立调水制度,科学合理的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以保障韩武村断面的生态基流。
通过系统治水,综合施策,“十三五”期间,汾河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改善,综合污染指数均呈下降趋势,由2016年的1.044下降为2020年的0.277,水质级别由重污染好转为尚清洁。2020年我市优良水体比例55.56%,全市3个国考断面中,汾河水库出口、上兰断面为II类水质,韩武村断面为Ⅳ类水质,全部达标。特别是韩武村断面水质2020年与2017年习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相比,主要污染物浓度氨氮从13.84mg/L下降为1.17mg/L,总磷从1.082mg/L下降为0.194mg/L,分别下降91.55%、82.07%。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浓度氨氮从19.344mg/L下降为1.17mg/L,总磷从1.476mg/L下降为0.194mg/L,分别下降93.95%、86.86%。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地表水质量状况,2020年,太原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率36.23% ,在全国33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6。水清岸绿、山水一体、河湖连通的“一湖点睛、一水中分、九水环绕”的水韵龙城格局正在变成美好现实。
2020年5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太原市考察调研时,专程来到汾河太原城区晋阳桥段,听取了太原市汾河及“九河”综合治理、流域生态修复等情况汇报,现场查看了汾河水治理及两岸生态保护、城市环境建设等情况,对太原市汾河沿岸生态环境的沧桑巨变表示欣慰,对太原市在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二)空气质量优先,打赢蓝天保卫战
“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以“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为重点,立足四大结构调整(包括: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用地结构调整),以考核奖惩为手段,不断提高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能力,全面落实“1+30”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措施,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坚持不懈抓降尘污染防治攻坚。太原曾被网友称为“土城”,据监测,我市扬尘污染最严重2019年6月,一个月每平方公里降尘高达22.4吨,相当于360平方公里建成区每天有269吨尘土从天而降。针对太原市降尘量居高不下、在“2+26”城市中排名靠后的现状,2019年-2020年,我市重点围绕工地扬尘整治、裸露地面整治、城乡结合部及渣土场道路整治、渣土消纳场整治、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工业扬尘整治、全城大清洗七个方面开展全面攻坚,严执法、严管理、严标准,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降尘量明显下降。两年间,检查和整改各类工地扬尘问题7600余个,对388起不达标行为立案处罚,罚款1217万,移送公安机关9起。通过努力,扬尘污染防治取得明显进展,2020年全市平均每月每平方公里降尘量稳定在9吨以下,降幅4次排在全国“2+26”城市中的第一位,一举摘掉了最“土”城市的帽子。2020年12月份降尘量降至3.3吨,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比最严重时减少了85%。扬尘治理取得历史性突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多措并举实施散煤污染治理攻坚。我市大气污染一直以煤烟型污染为主,2017年以来,我市以北方清洁取暖改造示范为推手,全力推进散煤治理工作。2017-2019年,拆除分散燃煤采暖锅炉2077台3717吨,其中清洁能源替代1039台2018.66万平方米。全市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率先在全省“清零”。2017-2020年期间,累计投资30亿余元,完成23.79万户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农村地区清洁供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平原地区实现清洁供暖“全覆盖”。太原市“禁煤区”面积达1574平方公里。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中的SO2年平均浓度比2016年同比下降75%,散煤治理取得历史性突破。与此同时,在2019-2020年期间,我市完成燃气锅炉超低氮排放改造1862台5845.422蒸吨,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822.51吨。今年还有约200台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改造完毕后全市将实现燃气锅炉全面达标,全面超低排放。
三是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攻坚。先后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关停西山矸石电厂、太化、煤气化、太原第一热电厂等310多家污染企业,市区工业结构性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扭转。2020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完成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全面关停,16家焦化企业整合为5家。为进一步削减工业企业排放量,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目前,我市6家燃煤电厂、6家水泥、2家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还将有3家焦化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家铸造企业完成冲天炉改电炉,明年6家水泥企业将实施氮氧化物深度改造。完成后,我市焦化、铸造、水泥等传统产业将全部实现高标准整治。目前,正在围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和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共完成197家企业整治。五年间,排查“散乱污”企业2216个,其中,取缔关停1919个,升级改造297个。通过结构调整和深度治理,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环境空气质量得以改善。
四是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中机动车排放占比逐年增大。2016-2020年,我市共淘汰老旧机动车10.78万辆,今年还将淘汰2699辆。同时,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2016年政府投资近20亿元将8292辆出租车全部更新为电动车;2017-2020年投资24亿元左右,实施了2457辆公交车更换为纯电动公交车,实现市区公交“全电动化”。全市环卫车保有量2505辆,除其中164辆无新能源车型外,共更新新能源环卫车1190辆,更新比例达到50%以上。加强重型柴油车管控,建立常态化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2018年至2020年,我市共对2652辆柴油货车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今年还将对3200余台车辆开展后处置装置检查。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完成摸底调查,建立管理台账,编码登记13423台,检测并发放环保标识11211台,制定下发禁用区通告,并开展监督抽测工作,清场高排放机械933台。
五是持续开展“秋冬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抓好秋冬季污染治理,就抓住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牛鼻子”。我市先后对1636家企业进行了评级,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等级的应急措施。在秋冬季期间,每日进行研判分析、提前重污染预警,仅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期间,共发布调度令184期,及时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努力消除重污染天气。同时,严格落实省“1+30”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预警调度、统一协同应急减排。在吕梁、晋中等地开展联合执法攻坚,有效遏制了我市周边南部区域污染传输影响,大大改善了秋冬季空气质量。
通过不懈努力,“十三五”期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7.13下降至5.91,改善幅度17.1%。六项污染物浓度指标有4项下降,其中:SO2下降76.1%、CO下降41.9%、PM10下降16.7%、PM2.5下降12.9%。
(三)环境安全为要,持续开展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健康,是贯彻习近平“吃的放心、住的安心”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土壤安全为切入点,以试点工程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一是明确了重点企业用地调查对象370个,完成354个地块基础信息采集和16个尾矿库地块的现场调查工作。二是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截止2020年底,全市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共32个。三是加强源头管控。从2017年开始发布《太原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进行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并对有毒有害地下储罐进行了备案等具体工作。四是稳步推进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先后完成了9个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其中4个为国家确定的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项目。五是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合理利用。完成了全市各个县(市、区)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全市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1000亩,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四)环境监测为基,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环境质量监测基础网
为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科学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市在“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建成了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基础监测网,极大地提高了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了环境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1、建成空气环境质量基础监测网
建成上兰清洁对照点和尖草坪、南寨、巨轮、桃园、坞城、小店、晋源和金胜8个国考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老军营、西山、清徐三国城、清徐新城、阳曲县政府、阳曲一中、娄烦城东、娄烦城西、古交城区和马兰矿区10个省考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学府产业园、唐槐产业园、阳曲产业园、中北高新区、清徐经开区和太原机场6个市控考核的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清徐经开区1个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站及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监测站;建成覆盖市区的322个道路环境空气在线监测点;连续两年在市区开展环境空气VOCs手工常规监测和手工加密监测,形成了覆盖全市空气环境的国家、省、市三级考核和监控网络,以更加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客观评价各区域空气质量状况。
2、建成水环境质量基础监测网
为实时掌握汾河流域太原段主要考核断面和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情况,及时进行预警,强化汾河水污染防治监管,建成汾河水库出口、上兰、韩武村3个国考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李八沟、扫石桥、河底村、西贾村和贯中桥5个省考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东暗涵入口、东暗涵出口、太榆退水渠、北张退水渠、城吴柳退水渠、河东北总退水渠、乌象民退水渠和南部退水渠8个市控水质微型自动监测站,为确保全面消除汾河流域太原段劣Ⅴ类断面提供监测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二、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导向,牢牢抓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个根本大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保持战略韧劲、坚持久久为功,在提高标准上严格要求,在常态长效上聚力用劲,在落细落实上狠下功夫,夺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一)在强力治气方面,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
一要继续坚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二要针对大气污染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秋冬季重点治理PM2.5污染,夏季重点治理03污染,做好PM2.5、VOCs、NOx及NH3的协同治理;通过降碳(排放)实现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明确积极有力度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三要持续解决结构性问题不动摇。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浓度双控制,推动企业以最严格的环境标准或限值实施系统改造,有序退出重污染企业;加快推进“公转铁”工程建设,推动老旧车辆淘汰和国六、新能源车推广化;巩固提升扬尘污染管控成果,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开展考核奖惩,层层传导压力。
(二)在系统治水方面,持续开展水环境污染治理攻坚,巩固和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果
一是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是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是科学有序推进6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禁直排入河。四是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五是及早谋划汾河支流清水复流。将汾河建设成为清水绿岸的生态长廊、鱼翔浅底的景观长廊,让一泓清水入黄河,再现“锦绣太原城”!
(三)在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方面,以国土安全利用和固废减量化为目标,抓好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规划管理,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加强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能力建设,巩固并保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个100%”成果。
推进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试点。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扎实做好塑料污染控制工作,逐步消除“白色污染”。
新的征程扬帆起航,新的使命重任在肩。今后,我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两手发力,围绕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以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和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实现减污降碳为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治理、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全市治污和区域联防协同共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再提升,实现头顶蓝天白云、徜徉汾河碧波万顷的目标,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闻得见花香、听得见鸟语,记得住乡愁,努力再现“一湖点睛,一水中分,九水环绕”的水韵“锦绣太原城”盛世美景。(郭利明 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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